法眼看“南大碎尸案”

来源:圣典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案情回顾 死者刁爱青是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其作为一个从苏北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抑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

案情回顾
死者刁爱青是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其作为一个从苏北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抑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遇害时她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大。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案发后,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直到案发之后3个月,专案组才撤离南大。虽然到目前为止,“1·19”碎尸案尚未能破获,但南京警方从没有放弃过对此案的侦破,据介绍该案已被移交至南京市公安局专门负责积案的部门,继续进行调查。
网络热议
二十年来,该案一直有人在关注:
1、黑弥撒事件
2、作家陈九歌在他的作品《血色天都》中,完全以南大碎尸案为背景写作,以精彩的推理完美的故事,重新演绎还原碎尸案,令人荡气回肠。
3、推理小说作家周浩晖在他的作品《死亡通知单》中,引用了这个故事,故事采用黑弥撒的说法,被害人与凶手因为打口碟而认识。
4、网络小说名人蜘蛛在他的作品《十宗罪》中,引用了南大碎尸案的典故,但最终的结果也和现实中一样没有结论。
成为悬案?
2016年1月19日,微信“老南京”发表文章《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今天起正式成为悬案》指出,2016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杀人凶手或将就此摆脱法律约束。2016年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微博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老南京”已将相关文章删除。
律师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二十年期限不再追诉。但同时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根据刑法的相关时效规定,我们明显看出“南大碎尸案”绝非网友口中广为流传的悬案,但同时也要明白,如果当年凶手抛弃的尸体最终被抛弃无人发现而又因死者刁爱青性格内向,无太多朋友关注导致无人报案,那么该案将因符合《刑法》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最终让凶手逍遥法外而无法可究。所以,当我们或是身边的亲朋好友人身权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报案,否则可能因为我们怠于行使权利让凶手得以逍遥法外或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有一种罪恶自以为隐藏的很深很严密,但总会以出乎意料的方式暴露,所谓法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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