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高空抛物如何索赔?最新司法解释有“说法”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开栏的话 时代在发展,司法要前行,宣传要引领。融媒体时代,如何让“有意义”的内容“有意思”,让法治好声音潜移默化“入耳”“入心”?
开栏的话
时代在发展,司法要前行,宣传要引领。融媒体时代,如何让“有意义”的内容“有意思”,让法治好声音潜移默化“入耳”“入心”?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治需求,4月22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开设“普法漫谈”专栏,集纳展示全国法院漫画、动漫等新媒体作品,深挖法院富矿,凝聚创新合力,让法律知识易理解、可感知,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草木蔓发,春山可望,希望各级法院踊跃供稿,通过一个个“深”“活”兼具的普法作品,共同绘就新时代法治中国的绚烂画卷。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邮箱zgfpfmt@126.com。
正所谓,人在地上走,“祸”从天上来,高空抛坠物危险系数极高,致人损害事件时有发生,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最高法9月26日发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对民法典中高空抛物致害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遭遇高空抛物如何索赔?普小漫有“说法”

温馨提示
高空抛物危害大,鸡蛋也能“头顶杀”,花瓶盆栽莫登高,垃圾分类送回家,孩子宠物要看牢,玩具莫向窗外撒,物业责任不可少,外窗墙面常检查,劝君莫存侥幸心,安全关系你我他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