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对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件进行规定。
一、哪些属于彩礼?
彩礼的给付根本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一般来说,彩礼的金额及形式、给付方式、给付双方等情况,因拟缔结婚姻关系双方“老家”的风俗习惯的不同而不同。也正因如此,《规定》第三条明确,人民法院在确认彩礼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比如,是否有双方父母的商谈、是否已经到了谈婚论嫁阶段、彩礼金额是否符合当地习俗等。
此外,《规定》第三条也确认“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价值不大的财物”等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不属于彩礼,在婚约解除或离婚时可以不予返还。
二、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所给付的彩礼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而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闪婚闪离”并不少见,若对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完全不支持,也可能导致双方利益明显失衡。
《规定》第五条规定,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一方在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认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比例。
此外,对于暂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情侣,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规定》第六条也同样规定,人民法院也应结合上述因素确认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
三、谁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要求返还彩礼一般涉及两种民事纠纷类型:“婚约财产纠纷”以及“离婚纠纷”。
对于离婚纠纷,其主要诉讼标的为解除婚姻关系,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的处置,是基于婚姻关系解除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当事人也应当为夫妻双方。
对于婚约财产纠纷,按照风俗习惯,彩礼的给付与接收基本都有双方父母的参与,双方父母作为诉讼当事人有利于查明彩礼数额、实际使用情况等事实中,因此,《规定》第四条规定,给付彩礼一方父母可作为共同原告,接受彩礼一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
最高院发布新解释!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作者:王仁显来源:公司法探

2024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对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件进行规定。 一、哪些属于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