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我们是原告公司,被告是个人,其户籍所在地与我们不在同一城市,请问原告能否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起诉被告?
至正解答:按照民诉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外(比如:合同约定由原告所在地管辖等),原告在己方所在地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问题二:请问小三是不是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至正解答:一般情况下,“小三”也只是受到道义的谴责,无法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小三”构成重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能一言概之。
问题三:离职时老板拖欠我工资2万多,经过劳动局调解,老板只愿给6000元,我不同意,老板说又要扣其他费用,但是这些费用以前已经处理过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至正解答: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至于“其他费用”是否需要扣除;以前有没有处理过,则需要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法律问答
作者: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来源: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问题一:我们是原告公司,被告是个人,其户籍所在地与我们不在同一城市,请问原告能否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起诉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