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及《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将于2024年1月29日生效实施

来源:北京继来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23年11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宪报刊登《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及《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确认《条例》及《规则》将于2024年1月29日实施。

2023年11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宪报刊登《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及《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确认《条例》及《规则》将于2024年1月29日实施。
“条例”及“规则”的实施也意味着香港与内地民商事互认进入新阶段,也将会为两地民商事争议解决带来深远影响。
而根据“条例”及“规则”,日后两地互认的条件:
(一)生效的法律判决:
(1)生效的内地民商事判决。或
(2)生效香港民商事判决:
(a)該判決可在香港強制執行;及
(b)該判決由指明香港法院作出。
(二)本条例所约定须排除如下部分判决,排除内容如下:
判决所涉争议不属于排除适用的争议类型案件,包括特定类型的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案件、破产案件、选举资格和自然人行为能力案件、仲裁协议效力案件、认可和执行境外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其中需要排除的婚姻和家庭案件,则参见香港2017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及2022年《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 ( 相互承認及強制執行 ) 條例》(第639章)。
“条例”与“规则”的生效势必促进内地与香港的跨境商事发展,也将为大湾区商事合作带来更为便捷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也为两地投资的企业主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提高商业互信,降低法律风险。
法律原文见:
《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22644/cs12022264411.pdf
《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32745/cs220232745152.pdf
《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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