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到底借了没?

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文章摘要
案情再现 叮铃铃,叮铃铃…… 小明:小美吗,我是小明啊,你女儿的病好些了吗? 小美:谢谢你啊小明,我女儿的病好多了。 小明:那就好,那就好啊,那之前你跟我借的那20万块钱? 小美:20万,什么20万?

案情再现
叮铃铃,叮铃铃……
小明:小美吗,我是小明啊,你女儿的病好些了吗?
小美:谢谢你啊小明,我女儿的病好多了。
小明:那就好,那就好啊,那之前你跟我借的那20万块钱?
小美:20万,什么20万?
小明:我这还有你给出的借条呢,说是为了给女儿看病,特意向我借20万块钱。
小美:哼,你不说我都忘了,当时我给你写了个借条,你一个子儿也没给我,现在你凭什么找我要钱。
小明:小美,你怎么翻脸不认人,枉我好心把钱打给你。
小美:小明,你还要不要脸,讹人是不是!
小明:哼,反正我手里有你出的借条,咱们法院见!
你说你没借,
我说你借了,
就一张借条,
到底借没借。
下面我们听听欣法官怎么说。
本案是一起非常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小明提供了借条,却没有提供转账凭证或者现金收据等,无法证明他将钱实际交给了小美,因此法院最终认定双方不存在借贷法律关系。
对外借钱要留神,
不知背后还有啥?
若是不想惹纠纷,
借条收据要充分。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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