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是时候和“乌龙指”、“一分钱交易”说再见了!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突飞猛进,挂牌企业数量超过万家,在全球范围成为企业最多的资本市场。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突飞猛进,挂牌企业数量超过万家,在全球范围成为企业最多的资本市场。“万家灯火”的新三板市场规模足够大,但相应的制度并未完全“配套”,由此产生的问题也接连不断,就像诟病已久的协议转让价格的种种乱象:乌龙指、一分钱交易、涨幅成千上万倍、跌幅80-90%等等就层出不穷。近期最受瞩目的不外乎就是近期发生的“一分钟股王”事件。
3月9日上午10时58分左右,宁波水表(834980)出现了两笔1970元/股的协议成交,实际交易额达到394万元,随后价格又回到正常水平,这一交易也使得这只股票上午成交均价攀升到了800元。这两笔交易是迄今两市及新三板的最高成交价格。事件发生后,全国股转公司第一时间问询了主办券商营业部,营业部确认上述异常交易系投资者误将买入价格19.70元操作为1970元所致。虽然是操作失误造成的,但交易已无法挽回。全国股转系统在之后发布公告确认,此次交易行为系投资者误操作所致,但由于是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因此异常交易的成交结果仍然有效。
除了这种因操作失误产生的“乌龙指”以外,“一分钱交易”也是屡禁不止。仅2017年1月至3月8日就有13家挂牌公司有过0.01元/股的日成交均价。但实际上,有的股票在当日盘中只有部分交易以0.01元/股成交,最终的日成交均价大于0.01元。这意味着,真实产生0.01元/股交易的挂牌公司远不止13家。监管层对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明确禁止的态度。今年2月6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监管公告,对多次以0.92元/股、0.02元/股、0.01元/股、0.24元/股等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价格买入股票,构成违规行为的名为“姜素华”的账户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
这些异常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交易价格并不能反映公司真实的估值水平,由此产生的所谓“浮盈”和“浮亏”也不具有任何逻辑支撑。这种交易行为背离资本市场价值,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其出现主要原因是新三板交易制度特别是协议转让制度存在漏洞。
为此,3月25日,股转系统发布了《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为“乌龙指”、“一分钱交易”等现象画下终止符。该通知表示,为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将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1.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无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3.本通知由全国股转公司负责解释。遇有规则不明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全国股转公司联系。
4.本通知自2017年3月27日起实施。
该规定的出现,首先,有利于消除“乌龙指”、“一分钱交易”等协议转让价格异常的现象,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新三板市场的良好形象。其次,也有利于协议转让股票形成相对公允的价格。形成公允的协议转让交易价格不仅有利于大宗交易价格的确定,推动新三板大宗交易制度的进一步落地;也有利于吸引公募机构等机构投资者关注协议转让的股票;还有利于防止新三板产品的净值暴涨暴跌,以致给不明真相的新三板基金的持有人造成困惑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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