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房子气味很大,检测后发现甲醛超标,一天都没入住,3个月的租金、1个月的押金和中介费还能要回来吗?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出租屋甲醛超标而引起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7月,小杨从房东孙某处租下一间出租房,房子虽然没有窗户,但其他方面看起来都还不错,小杨的租期是一年,小杨支付了3个月租金3000元、押金1000元以及中介费1000元。
几天后,小杨准备入住,谁知一开门就感觉房屋气味很重,有点熏眼睛,回想起看房的时候门是敞开着的,小杨突然意识到房间可能有甲醛超标问题,于是赶紧联系房产中介,自己也没有住进去。
又过了几天,小杨用甲醛检测仪测了一下,果然显示甲醛超标。小杨通过微信向中介和房东发送检测结果,对方一致表示小杨可以退租,但要扣一个月的租金,或者小杨归还钥匙帮其转租。小杨想着自己一天没住,而且是因为甲醛超标的问题,自己无法接受这样的解决方案,于是小杨报了警。
后续的协商并不顺利,大家不欢而散,小杨马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甲醛标准限值0.08mg/m³,检测结果 0.211mg/m³。随后,小杨将房东孙某及房产中介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孙某退还4000元并赔偿鉴定费损失,房产中介退还中介费1000元。
法院审理
案件审理中,房产中介将其收取的中介费1000元退还给小杨。房东孙某对于3个月的租金和1个月的押金,始终不愿意让步。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杨与孙某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按照孙某所述,小杨承租的房屋装修于租赁期前三个月,再根据小杨提供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证明案涉房屋在租赁期间空气质量不达标,甲醛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因甲醛超标会危害身体健康,孙某未能交付可正常使用的房屋,故依法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孙某应向小杨返还租金3000元、押金1000元,并赔偿检测费损失。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
租房千万条,健康第一条。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房东应秉持诚信原则,装修房屋后应进行足够时间的通风空置,首次出租前可对空气质量进行相关检测,确保房屋处于良好状态再行出租。租客在看房时应仔细检验,特别是对新装修的房屋,入住后发现有异味及身体不适的,要及时向房东提出异议,若协商不成,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空气质量相关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来稿:刘文豪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