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张某某与王某某均系重庆市武隆区某村村民,双方居住在四合院内,其中王某某家位于四合院下方并与主公路相邻,张某某家位于四合院最里处,其大门正对四合院院坝。张某某家有两条道路通往主公路,其中正门道路需经过王某某家门前院坝。
2022年1月9日,张某某委托村党支部书记向王某某说情,请求王某某允许女儿张某出嫁时从其院坝经过,但遭到拒绝。1月10日早上,张某出嫁。本着“婚丧嫁娶,不走后门”的习俗,接亲队伍从张某某家大门出发,在通过梯坎到达王某某家院坝时受阻。
王某某、黎某某二人用树枝拦在院坝路口,并在院坝内用两条狗阻拦迎亲队伍。接亲队伍跨过障碍物通过院坝后,王某某、黎某某二人再次拦住接亲队伍,并与部分人员发生推搡,张某和媒人摔倒在地,造成张某手机屏幕受损等损失。接亲队伍到达主公路后,黎某某站在婚车车头进行阻拦,张某遂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到场进行调解,接亲队伍才得以离开。
2022年4月25日,张某某、唐某某、张某、陈某提起本案诉讼,要求王某某、黎某某赔礼道歉,赔偿张某婚礼礼服损失、手机维修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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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黎某某在张某、陈某结婚当日故意阻拦接亲队伍通行,造成手机损毁、婚礼延迟的后果,客观上降低了新人应有的光彩形象,破坏了亲朋好友对新人吉祥如意的良好祝愿,降低了作为新人父母的张某某、唐某某的社会评价,故张某某、唐某某、张某、陈某主张王某某、黎某某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及手机维修等实际损失的请求成立,应予支持。遂判决王某某、黎某某向张某某、唐某某、张某、陈某进行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张某手机维修费。
宣判后,王某某、黎某某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海瑞析案
邻里间应当为彼此通行提供必要便利,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友善”价值的外在表现。本案中,虽然王某某、黎某某的院坝不是张某某、唐某某、张某、陈某通行的唯一通道,但广大农村地区“婚丧嫁娶,不走后门”的传统习俗理应得到尊重。在婚嫁队伍通行并未对王某某、黎某某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二人恶意阻挠婚嫁队伍通行,实属不该。
本案的判决,充分肯定了邻里之间必要的通行权利,有利于树立邻里间尊重风俗、和谐相处的正确价值导向,对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公序良俗原则,弘扬谦和礼让的传统美德以及文明、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 校对/陈柳汐 王利刚 张琪琦
审核/郭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