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官微正面硬怼奥克斯,公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报其部分型号空调与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均不合格。奥克斯则在晚间委屈回怼:我家空调质量过硬,格力是以诋毁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过格力电器明显是有备而来,旋即公布“检验报告”实锤,并称“已准备好充分证据供监管部门调阅”。6月11日下午,格力电器在媒体面前现场“手撕”奥克斯空调,检测能效,并讲解和指出其认为奥克斯部分空调不达标的依据。
但奥克斯在同日下午接受采访时回应称,因奥克斯发展优势凸显,格力恶意引导舆论,本质引发不正当竞争。同时奥斯克认为,从民族制造业层面考虑,格力发起进攻时机不当。奥克斯因此呼吁,目前中美贸易摩擦下,“民族品牌应携手一致对外。格力直接向本土企业开战,于民族大义不顾,于国之大局不顾。”
两大空调巨头的口水战争已逐渐白热化,胜负难料。但仅以“雨女无瓜”的群众视角来看,奥克斯两次应对,有观点无论据,明显乏力,而格力显然蓄谋已久,技高一筹:
1、以人民的名义:格力能否举报奥克斯?
奥克斯在回应中称:“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我司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这句话里实际上偷换了一个概念,格力的“举报信”里说的是格力收到众多消费者“反馈”,发现了奥克斯空调耗电的问题,于是格力“亲测有效”愤而举报。举报人显然不是消费者,接受举报的部门也不是格力。
格力有举报权吗?当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标准化法》第三十五条也有类似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对于违反上述法律的行为,格力当然依法享有检举、投诉等权利。只不过,确如奥克斯所指出的:“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消费者发现自己买的奥克斯空调有问题,为什么会找格力反馈?这个脑回路就如同我们在麦当劳吃东西,发现巨无霸套餐有问题,却去找隔壁的肯德基爷爷反映情况一样清奇。
奥克斯的原意当然是想让读者自行“脑补”其中的“不合情,不合理”之处,并没有否认格力具有举报权。可惜却因其在文字中偷换概念的缘故,容易让人产生奥克斯“缺乏基本法律常识”的误解。
2、居心叵测:格力的举报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吗?
奥克斯在回应中列出数据:“一季度奥克斯线上销量增长56%,格力下滑11.6%。”并直指格力居心不良,恶意引导舆论,诋毁商誉:“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所谓商誉,是指社会公众对市场经营主体名誉的综合性积极评价,是任何一个经营者所追求的,并且在投入时间、精力、资金的基础上精心构建才能获得的一种无形的商业财产。而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十一条对诋毁商誉的行为进行了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格力提前几个月前就备好“检验报告”打脸的情形来看,格力是磨刀霍霍,筹划已久,如同在幕后备下“刀斧手五十”,只等“摔杯为号”,奥克斯的回应内容早已在其计算之中。如果格力没有故意捏造、散布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强调和宣传,并不构成诋毁行为,自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至于所谓的私心作祟,居心叵测,拜托,董小姐又不是圣母,莫里斯·奥里乌也早就告诉过我们,文明社会就是依靠个人主义自私自利所产生的强大活力运转的。
3、回避问题核心:奥克斯到底有没有以次充好?
格力在举报信中指出了涉嫌虚标效能等级的奥克斯空调型号,并表示“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还列明了涉及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奥克斯的相关空调型号不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又存在虚标能效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影响信用记录等严重后果。
再进一步,如奥克斯在生产空调产品过程中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满足《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甚至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本次格力举报是直指要害的斩首行动,但奥克斯的回应不仅没有正面硬刚所谓的空调质量问题和虚标能效等级问题,反而干货不够,口号来凑,甚至扯出了“民族大义”和“国之大局”的虎皮。
这就有些无聊了,就像两位武学宗师华山论剑,就应该你打“白鹤亮翅”,我来“力劈华山”啊,洒石灰粉迷人眼算哪门子本事?自家的产品,自己心里还没有点数吗?如果质量真的没啥问题,大家直接上真实数据,谈技术原理,拽专业术语啊,干嘛要心虚到把国家大局、民族大义绑在一起,堵别人的嘴呢?
换句话来说,假如自己做的产品真的是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还要大家以民族大义为重,对质量问题闭口不谈,甚至要大家既往不咎,继续爱护民族企业,枪口一致对外,那就纯属流氓逻辑了。那些生产三聚氰胺奶粉、过期疫苗的,还有拿果汁和火疗包治百病的,都是曾经声名赫赫的所谓民族企业、民族品牌,倒了就倒了吧,我们这个伟大民族还真不缺你个把流氓企业。
结语
时值炎炎盛夏,人们常戏语:“我这条命是空调给的。”没想到,如今“赐予”你我空调的两位神仙居然打起架来。虽然胜负尚无定论,但仅仅从双方短兵相接的第一回合来看,格力已然拿下第一血。正所谓看热闹不嫌事大,无论格力举报成功,还是奥克斯自证清白,都可以视作空调市场的秩序净化。对于“我怀疑你在开车,但是我没有证据”的普通消费者而言,有人肯出头,用价格高昂的技术鉴定,在法律渠道内寻求一个说法,很可能是件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