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宴庆丰收 劝酒惹纠纷

来源:昌吉中院

文章摘要
朋友相聚本应是高兴的事,但因饮酒不当造成人员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请客喝酒诱发疾病死亡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最终结果如何,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朋友相聚本应是高兴的事,但因饮酒不当造成人员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请客喝酒诱发疾病死亡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最终结果如何,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放:
2019年秋天,李某为庆祝丰收,在家里设宴招待亲朋好友,赵某也在受邀请之列。当晚,十几人在李某家聚餐,期间赵某喝酒后身体出现不适,自行回到家中晕倒,家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家属诉至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等一同喝酒人员进行赔偿。
该案承办法官鞠凤娟在了解了案件详细情况,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看法和意见后,为双方当事人理清案件争议焦点,就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李某等人向受害人赵某家属赔偿12万元。
法官说法:
《侵权责任法》第二章第二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鞠凤娟法官表示,同饮者彼此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相互提醒和照顾义务,具体而言同饮者劝酒在以下四种情况担责:
一、强迫性劝酒,在饮酒中有明显的强迫劝酒的意思表示,比如野蛮劝酒,言语要挟等方式或者他人已经喝醉,受害人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意思,劝酒者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比如受害人说“不能喝酒,感冒还吃药呢。”劝酒者仍言语中表示“酒能杀毒、消消毒,喝了酒就好了,吃药喝酒,越喝越有,酒是粮食的精华,越喝越年轻,你得喝…..”等强迫劝酒句式,造成严重后果,劝酒者要担责。
二、明知受害人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比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不佳仍劝其喝酒,从而诱发相关疾病的,劝酒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到家,如果受害人已经意识不清,同饮者未将其送至医院,或者安全送到家中,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同饮者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明知受害人喝酒后驾车,而未加以劝阻的,一旦发生损害,劝酒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寄语:
亲朋欢聚不劝酒不贪杯,树立文明饮酒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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