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证中的潜在风险(一)

来源:金诚同达

文章摘要
涉外跨境业务中,经常涉及针对外国客户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的公证认证,英文中有很多关于认证的词汇,本文旨在厘清英文中有关认证的各个词汇的意义,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涉外跨境业务中,经常涉及针对外国客户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的公证认证,英文中有很多关于认证的词汇,本文旨在厘清英文中有关认证的各个词汇的意义,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海外公证中的潜在风险(一)

——“认证”一词的不同英文表述


Apostille– 加签/海牙认证
“Apostille”一词源于法语,指由国家机构统一出具的(一般为最高人民法院或外交部),对原认证的签发人(通常是当地公证处或国际公证人)进行的二级认证,并在认证书上加盖印章或标签,也叫做加签。
1961年,《海牙关于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海牙公约”)签署生效。海牙公约框架下,签约国之间相互承认对方政府机构出具的公文的行为。也就是说,被加签的文件可直接被其他海牙公约签约国认可。因此,“Apostille”也被翻译为海牙认证。
Authentication& Legalization – 非海牙公约途径
遗憾的是中国不是海牙公约的签约国,不认可海牙认证。就是说,外国国家机构出具的加签后的文件并不被中国视为已被合法认证过的文件。文件如需在中国境内使用,需要拿到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认证书,该过程通常称为“Legalization”。
中国使领馆进行认证前,还会要求文件先在本国进行认证。这个认证和海牙认证本质相同,即当地国家机构出具公文证明原文件的合法性,但通常该过程被称作“Authentication”,而非“Apostille”。如果错误使用“Apostille”一词,可能给客户造成不再需要中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的错误印象。
由此可见,虽然“Apostille”、“Authentication”和“Legalization”在中文语境中都可被翻译成“认证”,但意义不尽相同,如果不谨慎使用,很可能会造成大麻烦。
例如,在一个案件中的英国客户希望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理解上的误差,客户仅仅提供了经过Apostille的文件,最后被中国法院拒绝接收。这种情况想必是每位律师都不希望见到的。
总结
因此,在遇到涉及海外文件的案件时,请务必向客户解释清楚“Apostille”和“Authentication&Legalization”的区别,并指出中国使领馆认证的必要,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我们在实操过程中有不少案例,经验,也有教训,希望大家有所了解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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