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短视频,今年迅速圈粉,从小孩到年轻人到老年人,抖音是时下较火的娱乐方式。玩过抖音的朋友都会有种感觉,抖音“有毒”,只要刷起来,根本停不下来。里面有搞笑的、旅游的、吃的、玩游戏的各种视频,用户可以录制自己的作品进行分享。
很多抖友乐于模仿最新的热门视频
但模仿是存在风险的
有位爸爸在抖音里看到这个视频,便与自己的女儿模仿这个视频,然而悲剧发生了。爸爸在抓住女儿做 180° 翻转动作的时候,一不小心失手让女儿头部先着了地。家人及时送往医院,但医生发现女孩的脊髓已严重受损,整个肢体不能活动,特别是双上肢不能活动,下肢肌力不够。
医生表示这个过程如果你没有抓稳手臂,就会直接导致孩子头着地,如果你用力的抓,用力过度,也易造成孩子的肘部脱臼。
抖音对此事在官方微博迅速地作出了回应
此事风平浪静后,近日又发生了一件事:一安徽男子李某等人模仿抖音视频用自己的菜换别人的肉,遭拒后殴打他人。李某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
抖音里有这样的新玩法,用菜换肉
很多抖友开始模仿,但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梗”,拿自己的菜去隔壁桌换肉,隔壁桌不同意怎么办?于是,又一悲剧发生了……
4月19日晚十点左右,小张和老公以及三个朋友在一夜宵摊上吃烧烤。
吃到一半时,邻桌一个陌生男子忽然走过来,拿着一串烤馒头,说要跟小张他们换一串烤肉。
小张他们觉得莫名其妙,拒绝了对方。
没想到,男子直接将馒头丢在他们的烧烤盘里,硬是要拿走一串五花肉。
小张的老公试图组织,但被男子推了一把。小张便上前回推了男子一把,男子瞪了一眼,骂骂咧咧地走开了。
小张他们以为没事了,没想到,过了十来分钟,先前换肉的男子又冲了过来,并带了十几个帮手。
打完之后,该男子一伙人便扬长而去,小张他们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
警方经过初步调查,确定了该男子一行人的身份。5月14日晚,将该一行人抓获。
该男子系李某,事发当天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吃烧烤,期间刷抖音,看到很多人在发用蔬菜换肉的视频,觉得很有意思,就想模仿一下也发一个。正好小张他们坐在邻桌,便把他们当成了“试验对象”。
但没想到,拍摄过程不顺利,遭到了对方拒绝。自己还隐约听到对方有人骂他是“神经病”。
拍摄失败还被骂,他觉得很没面子,借着酒劲和小张一方吵了起来。
回到座位上后,他越想越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又打电话叫来老乡,上前殴打小张等人出气。
因涉嫌寻衅滋事,目前,李某等6人已被萧山警方依法刑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抖音作为网络媒体传播平台,对于高危险动作视频负有“危险动作(专业动作),请勿模仿”等安全警示提醒义务。抖音里有些动作看似简单,其实是有舞蹈基础或运动基础的人拍摄的,普通人模仿存在一定的风险。
抖音是15秒内的短视频,只针对某一动作进行拍摄,不同于杂技、动作电影有完整的动作系列,观众对此容易形成认知,知道这是危险动作,而观看抖音视频并不容易形成这样的认知。抖音受众范围广,未成年人对此更加缺乏认知能力和辨别能力,风险提醒义务是很有必要的。
第一案例中的父亲是成年人,对此有判断力,失手摔伤女儿其肯定承担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抖音视频的上传者只是普通网友,不具有这方面的意识,只关注视频的点赞率,抖音作为整合、传播、提供服务的组织,有义务在恰当的位置就危险动作视频进行提示、告知。抖音未标注警示语,违反《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或义务道德上的一些责任。
针对含有危险动作的视频类信息发布并没有专门法律予以明确调整规范,在《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也非常模糊,“危险视频”的发布基本处于法律空白状态,故追究平台的民事责任无依据可寻。目前抖音上线“风险提示系统”,对高危险动作视频进行提示。
像李某这样模仿抖音触犯法律是一件比较荒诞的事,平台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其实很多抖音视频是“装作不认识系列”,并不是真正随便找个陌生人恶搞,盲目找陌生人恶搞容易产生问题,观看抖音视频时要有自己的判断力。
模仿抖音出事了,谁负责?
作者:凌云来源: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

抖音短视频,今年迅速圈粉,从小孩到年轻人到老年人,抖音是时下较火的娱乐方式。玩过抖音的朋友都会有种感觉,抖音“有毒”,只要刷起来,根本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