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亲或者母亲一方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也就是至少一方再婚前和前夫或者前妻育有子女。由于现在离婚率的提高,再婚家庭也很常见,关于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大家有很多疑问,比如继父母是否需要支出继子女的抚养费?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本文将讨论五个大家比较关心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法律问题。
一、再婚婚姻持续期间,继父母是否有义务抚养继子女?
继父或者继母如果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教育关系,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有义务抚养继子女。而这种扶养关系并不免除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义务,继子女和生父/生母之间的关系依然存在,继子女具有双重法律地位,也同样需要承担双重义务。
继父母如果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则没有义务抚养继子女。
怎么判断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存在扶养关系时,应依扶养时间的长期性、经济与精神扶养的客观存在、家庭身份的融合性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必要时应依职权进行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一书中认为:
首先,受抚养教育的主体应限于未成年继子女或者虽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如果是已经成年其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则不享有要求父母进行抚养的权利。
其次,受抚养教育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一般是变现为共同生活,并由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了生活、教育和医疗方面的照顾和帮助。没有共同生活,但是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持续的、较大数额的经济供养的,也可以认定为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
最后,抚养教育行为需要经过一定的期间,应至少具有数年的时间。
因此,判断继父母和继子女是否构成扶养关系主要从是否共同生活、持续时间、经济扶持、教育照顾等方面考虑。
二、继父母是否有权利要求继子女支付赡养费?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扶养义务,那继子女就有义务向其支付赡养费。
如果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则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未形成扶养关系,也不发生继承关系。如果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抚养教育、也未接受继父母持续的经济供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未形成扶养关系。
如果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但是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了生活、教育和医疗方面的照顾和帮助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有权利要求继子女支付赡养费。
三、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前提是双方形成扶养关系。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未形成抚养关系,则无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是否形成抚养关系的判断准则,和上文一致。
四、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后,法律关系有什么变化?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如果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则该子女与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生父或者生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养父母离婚而解除。
形成收养关系的,如果继父母离婚,非生母/父一方依然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没有收养关系,则非生母/父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五、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者继母是否有义务继续抚养?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如果生父母死亡,继子女未成年,继父母并非继子女当然法定监护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应由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
如果生父或者生母死亡,在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未成年子女无其他抚养人的情况下,则一般不允许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一文说清继父母和继子女的五大法律问题
作者:史文婷来源:简法Lagom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亲或者母亲一方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也就是至少一方再婚前和前夫或者前妻育有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