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问你有无关系,律师应当如何回答?

来源:京师豫见

文章摘要
对所谓“关系”的迷信,一定会随着一个地区的平均文化水平、法治化程度的提高而逐渐从主流退居非主流。

对所谓“关系”的迷信,一定会随着一个地区的平均文化水平、法治化程度的提高而逐渐从主流退居非主流。
在刑事业务领域,经常会有当事人暗自压低声音讯问律师,是否有“关系”,是否认识哪个检察院、法院的哪位检察官、法官……一些心术不正、乐于使用旁门左道的律师就会在此时“展示关系”,打电话给哪位法官检察官来体现自己的人脉,需要提醒当事人的是,律师在一个地区执业一定时间后,认识某位法官、检察官是很正常的事情,认识≠有关系,有关系≠用这个关系能为你或者你的家属谋取不正当的诉讼利益。
在回答“律师应当如何回应当事人”的提问前,不妨先为诸多渴求通过寻找“有关系”的律师来谋求非法诉讼利益的当事人,做一个逻辑回路的复盘:律师回答有关系,实际没有关系时,之后将刑期大致为七年的案情信口雌黄地“分析”为十年左右,在之后的工作什么都不做,直接跟当事人或者家属讲需要给领导意思一下,大致能少个三年,需要行贿十万元,此时,当事人大部分就会考虑先前的沉没成本与情况紧急的状态,屁颠屁颠的送去钱财,还自发的小心翼翼不留证据。结果判决出来,七年,当事人还会觉得物有所值。
当事人在这一整件事中,之所以会盲目相信这种所谓“律师”、实为诈骗犯的人的话,是因为没有考虑到成本与收益的问题。律师如果先期只收取符合市场价的律师费,这十万元真的全都送到了领导手中,律师为何要冒着犯罪、丢了执业饭碗的偌大风险为当事人疏通关系呢?若这十万是律师和领导瓜分,十万能在领导处起的效果部分又占多少呢?同样的道理适用于法官、检察官,这是囚徒困境,完全无从验证。
况且由于刑事辩护的信息不对等情况在诉讼业务中更为突出,部分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信息的反馈会有相当大的时间差,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公权力寻租的迷信在此时会达到近乎盲目的地步。此时一些名为律师、实为骗子的“司法掮客”就开始借助刑事辩护的特殊性来谋取非法利益。
用一个通俗的例子来说明刑事辩护的特殊性:以1-10来衡量刑事辩护的效果,1为最高,10为最低,假设一个案件本身依照法律规定最终结果是在5-8之间,一个合格的律师进行辩护,结果应当在6-8之间,一位专业的、为了案件肝脑涂地、用尽所有程序、实体方法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律师进行辩护,结果会在5-7之间,一个顶着律师名号的骗子,从不阅卷,也不进行案例检索和法律法规筛选,只与当事人保证案件交给他放心好了、不要过问太多等等,这种司法掮客什么都不做,最终案件结果也是在7-8这个区间之内,仍有相当一部分几率与合格甚至优秀的辩护人在结果上重叠,这就是刑事辩护业务的特殊性。
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若当事人寻找律师的目的,不是找到一位优秀的辩护人去搏一搏那可能达到5或者6的效果,而是达到不合法的4甚至321等效果,那又是否支付了让别人打破规则与法律的对价呢?要达到这种效果,正经律师做不到,即使有不正经的律师能做到,你也无从在环节上保证“终端”会拿钱办事。
笔者相信,在刑事辩护中,没有神秘主义。没有什么辩护策略是不能给当事人及其家属沟通的,没有什么是“你只要委托我们,我们怎么去办案,你不用操心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不代表当事人及其家属不需要过问辩护策略与方法。很多律师80%的心思都花在如何“降住”当事人、如何用话术掩盖自己专业能力的不足、如何PUA当事人上,这是刑事辩护业务市场鱼目混杂的滥觞,也是中国律师行业发展和法治化进步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诚然,会遇到很难沟通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会遇到对刑事辩护业务有不合理期待的当事人,是通过专业化的沟通来降低预期,阐明各种可能性,让当事人自己做出选择,还是先满口可以,把案子赶紧接下来,委托手续办了,落袋为安,钱到手了再想办法搪塞当事人?要做什么样的律师,从踏入律所,成为实习生,甚至通过法考的那一天,就要开始思考,得出正确的结论。
回到最初的主题,如何回答当事人的提问?其实这个问题一直有且只有一个答案:我不是司法掮客,不依靠买卖关系辩护,我依靠专业法律知识为当事人在合法的空间内,争取最大的利益。
但是如此生硬甚至有些对立的回答,难免会在第一时间让当事人怀疑律师身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态度,笔者有一些更为恰当的回答方法如下。
若是司法队伍中走出来的律师,可以这样回答:我没有关系可以在案件中为您获得非法利益(先表明立场),但是由于我曾经的从业经验和在岗时了解到的情况,我知道从检法的角度如何思考这个案件,我大致可以预测他们的办案思路和逻辑,通过反向的推理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辩护思路。(体现自己的优势所在)
若是无任何检法从业经历的律师可以这样回答:我没有关系可以在案件中为您谋取非法诉讼利益,如果您坚持要找称自己有关系的律师,要问他能达到什么程度,收费去向如何等等,还要记得留存证据,如果只收钱,对于怎么达到所谓“效果”只字不提搞神秘主意,八成就是骗子,那你要考虑这个钱到底是智商税,还是真的能帮到自己的家人等等。(只提供建议,不帮助客户做决定),我们身为律师,不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穷尽方法挽救家人,这是人之常情,但是我这里无关系(重审立场),只能依靠专业能力为您争取利益。
教会客户辨别真假,让客户有所得,再收取合理的咨询费用,也不枉解答客户的问题,给其思考的方向。
路有很多条,是把刑事辩护看做挣快钱、发大财的风口不归路,还是认认真真尽力办好每一个案子。细水长流,把辩护当做一生的职业去奋斗,需要思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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