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在开庭前都要做哪些准备?

来源:中奕律师

文章摘要
正所谓不打无准备之战,案件开庭前,辩护律师和被告人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庭审过程中有很好的表现。你知道辩护律师一般都会做哪些准备吗?

正所谓不打无准备之战,案件开庭前,辩护律师和被告人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庭审过程中有很好的表现。你知道辩护律师一般都会做哪些准备吗?
一、要审查《起诉书》
起诉书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事实、量刑的重要依据,辩论及质证应当重点围绕起诉书进行。
辩护律师要查看被告人基本信息,是否有错漏;查看被告人与同案其他被告人在起诉书中排名位置;查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罪名、犯罪事实、金额,与起诉意见书有无变化;查看起诉书中认定的犯罪形态、自首、立功、坦白、退赃等量刑情节,是否与证据材料一致;查看起诉书中所列证据材料是否全部移送法院;查看起诉书指控的时间范围与犯罪行为时间是否一致;查看指控的罪名及适用法律等。
二、要制作开庭提纲
辩护律师开庭前应当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制作出庭提纲。
(1)开庭前,辩护律师应当就庭审中,公诉人、法官可能对当事人的发问,做出预判,并设计出发问提纲。包括对被告人、同案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相关人员的发问。
(2)确定质证提纲,即对公诉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辩护律师应当在开庭前,对全案证据拟出书面的《质证意见》。不管公诉人采用何种举证模式,有了《质证意见》,均可从容应对。
(3)确定举证提纲;确定辩护提纲。因辩护的需要,有些案件律师要调查取证。对收集的证据,辩护律师应当制作证据清单,写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内容、举证目的和页码。并将证据整理好附在证据清单后面。举证提纲要明确辩护观点:有罪、无罪还是证据不足。(4)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有可能是当庭宣判,因此,辩护律师应当尽量在开庭前,提出辩护意见与合议庭沟通。
三、要申请召开庭前会议
案件中如存在下列事项的,应当申请召开庭前会议:
(1)对案件管辖有异议(包括侦查、审查起诉的管辖);
(2)需要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
(3)需要申请调取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已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的;
(4)提供新证据的;
(5)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申请证人、鉴定人、人民警察、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6)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被告人要求不公开审理的,辩护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
(7)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
(8)案情重大复杂及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辩护律师认为应该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支持辩护律师观点,应当向法庭提出申请,得到允许后,由有专门知识的人提出观点,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进行辩论。
五、要协助被告人与受害人和解
辩护律师要向被告人说明,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被告人,罪行较轻的,人民法院可以从宽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要协助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建议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六、要协商确定辩护方案
开庭前,辩护律师应与被告人及其家属协商确定辩护方案,律师要告知自己选择某种辩护方案的理由,并告知被告人各种选择的后果。
辩护律师在收到开庭决定通知后,应当向被告人说明证据情况、辩护思路、辩护观点,征求其意见;就有关证据及案件细节向被告人做核实;询问被告人即将在庭上作出的选择,是作有罪供述,还是选择无罪辩解;告知被告人有关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
七、要对被告人进行庭前辅导
人对未知的东西会有一种恐惧的本能,绝大多数被告人没有经历过法庭审理,所以,当事人对未来的庭审会有一些担心和焦虑。为了减轻其焦虑,辩护律师需要在庭前会见时,将法庭审理程序告知当事人。
辩护律师要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被告人收到起诉书的时间,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询问是否收到用作证据材料的鉴定意见书,是否申请补充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及时告知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的姓名、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询问是否有需要申请回避等事宜,帮助被告人熟悉流程。
当其知道审理程序后,也有利于其配合律师的辩护工作,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