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区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以下简称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在交易场所设立和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近期利用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以集中交易方式组织原油、贵金属等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死灰复燃,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笔者近日就经办了几起涉及投资原油、白银、茶叶、邮币卡等现货交易被骗的案件,受害人均是被陌生人加为QQ或微信好友,然后被以推荐好股票或好的投资渠道为由拉进群或直播间听课,经“老师”或“分析师”上课洗脑后,进入对方推荐的交易平台开户,入金,该交易平台与商品发行人串通,采取类似股票的发售和交易模式,在没有实际商品对应的情况下,炒作虚拟标的,直接坐庄交易,迅速拉升价格,在引诱投资者高位接盘后,操纵价格连续跌停,导致大量投资者被洗劫一空。
商品现货交易“黑平台”通常具有以下六点典型特征:
一、没有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
凡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
未依法设立的交易平台因不受监管,无法实现客户资金封闭运行,投资者面临资金被挪用、自己承担风险头寸、代理商欺诈交易等巨大风险,资金安全与投资利益均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二、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售给投资者。
三、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一级、二级代理商)等交易方式。
根据《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采取的是协议交易或单向竞价交易。
四、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即T+0或T+1。
现货交易是不能在买入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即现货是T+5。
五、权益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权益在其存续期间,无论在发行还是转让环节,其实际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以信托、委托代理等方式代持的,按实际持有人数计算。
六、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由交易场所统一制定,除价格外其他条款固定,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另一种是由交易场所统一制定,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合约。
律师提醒
投资人发现利益受损或受骗后应及时收集固定以下证据:
开户记录及交易记录(包括入金和出金);
“老师”指示买入或卖出的短信、微信;
直播课堂的录音、截屏;
犯罪嫌疑人的QQ号、微信号及聊天记录。
救济途径
一、投资者认为交易平台的会员、代理商侵害自己权利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向会员、代理商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二、投资者认为平台或代理商涉嫌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嫌诈骗罪的可就近向受害人所在地(犯罪结果地)公安机关报案;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只能向“黑平台”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公安机关报案。(日前无锡滨湖公安与江阴公安办理的两起涉嫌炒原油现货诈骗案件,涉案嫌疑人均七十余人,涉案金额均数千万元)。
三、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返还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较高)。
远离商品现货交易“黑平台”,守住你的钱袋子
作者:方来红来源:昶兴律师

近年来,一些地区为推进权益(如股权、产权等)和商品市场发展,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以下简称交易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