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文章摘要
前 言 近段时间,“张继科借条事件”频频冲上热搜,甚至是官方媒体“中央政法长安剑”都对此次事件作出了评论及回应。
前 言
近段时间,“张继科借条事件”频频冲上热搜,甚至是官方媒体“中央政法长安剑”都对此次事件作出了评论及回应。
作为法律从业人员,在吃瓜的同时注意到了本次事件中曝光的一张500万元借条,其内容存在诸多漏洞和法律错误。近年来因为借条内容书写不规范或是借条内容不明确,进而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而如果规范的书写这只有几句话的字据,其法律效力往往不亚于专业合同,能给债权人带来法律支持及保护。那么接下来带大家一同了解一下,一份“完美”的借条应该是怎样的?
01、借条参考范本

02、借条签署时双方的注意事项
1、作为出借人,应该要求借款人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在日常接受咨询时,很多债权人由于无法提供出借人的身份证号码,法院不予立案。无奈只能自行催收,在此过程中借款人拒接电话甚至变更电话号码,使得债权人错失最后的救济途径。
2、作为出借人,尽量不交付现金,保存好转款凭证
目前出借方式可以选择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等更为便捷的方式,并且可以留下支付痕迹,对于出借现金会增加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查明事实的难度,并且不排除借款方否认收到现金,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导致债权人最终承担败诉的风险。
3、作为出借人,应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时间及送达方式
作为出借人在借条中应该和借款人明确还款时间以及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以便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并且在合同中应该约定好送达条款,一般以身份证登记地址或具体的经常居住地作为送达地址。一旦最终需要诉讼解决时,具体的送达地址可以避免公告送达,耽误诉讼时间。
4、作为出借人,应该在借条中写明符合法定标准的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未明确约定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如果借条约定的标准远远高于法定标准,借款人在出具借条时可以协商降低利率至法定标准及以下。
5、作为出借人,有配偶的借款人应该让其配偶在保证人一栏签字
在了解借款人是有配偶的情况下,出借人应该在保证人一栏让借款人的配偶签字承担保证责任,并留下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且约定的最长保证期间不得超过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作为借款人,还款时应该及时收回借条
作为借款人,除了按时支付利息并如期归还借款本金,在还款的同时还应该及时收回借条,在对方声称借条遗失的情况下应该让其及时写下收据。
律师建议
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在双方存在财产交易关系时一定要留下规范的书面凭证,并在借款期限届满3年内的诉讼时效期间积极催收。保留好催款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确有必要起诉时,上述证据都可以作为有力的支持。总之,大家在进行金钱交易时需要慎重对待,签署好规范的书面凭证,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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