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热度高,法律指导不可少

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摆地摊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让人爱恨交织。缓解就业压力,增加从业者创收,它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影响市容,难以监管,它带来的卫生质量等问题也困扰着大众生活。

摆地摊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让人爱恨交织。缓解就业压力,增加从业者创收,它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影响市容,难以监管,它带来的卫生质量等问题也困扰着大众生活。2020年6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山东烟台考察时表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是中国的生机。总理的表态让“地摊经济”瞬间成为热词,身边很多人都投身地摊大军,本文中,笔者针对地摊经济相关法律问题,从地摊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三个角度分析阐述并提出建议。
地摊轻松摆,惠及万千家~
“地摊经济”的火热,主要是受疫情的影响。疫情期间,各地政府为刺激经济、拉动基层消费、解决经济困难人民的就业问题而采取鼓励“摆地摊”这一措施。毋庸置疑的是,这一措施无疑将推动大家对摆地摊这种经济方式的正视,不将摆地摊等同于脏乱差,把管理放在禁止之前,用实惠与便利让群众买账,地摊的不再被边缘化是管理者认识的一次提高。当摆地摊“登堂入室”,成为官方认可的“中国生机”时,监管部门就不能只禁不管。可以预见,未来摆地摊将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更加规范化、细致化、人性化。或许合规管理下的地摊是这一非常时期对人们的“馈赠”。
现在傍晚的大街上,只见“人间烟火气”,不见“小贩躲猫猫”,以往的法律规范束之高阁,城管扮演起摊位管理者的角色,在政府柔性化管理释放的福利期,律师鼓励想摆地摊但还在犹豫的朋友们,赶紧摆吧!
1、合法商品应当有,盗版低质不可行
经营者须提供合法商品自不必说,摆摊销售盗版书籍、假冒“乔丹”商标的运动鞋、侵犯“九阳”专利权的豆浆机等,均面临着侵权责任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对于商品经营者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以及侵权产品的行为,法律责任规定相当明确,除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外,并处相应标准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随着摆地摊的增多,政府的管理也将愈加严格,提醒大家一定要保证自家地摊上的商品质量,切勿踩雷。
2、经营地摊和为贵,避免占道引冲突
位置是摆地摊的制胜之道,也是最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因素之一。法律具有一定滞后性,地摊虽然不断增多,但有很多地方并未纳入正规管理,很容易由于没有管理而引发纠纷。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地摊经济”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因摊贩“抢摊位”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人身伤害的案例着实不少,经济利益驱使之下,任何事件皆有可能发生。以我身边一个做餐饮的朋友为例,其本身在临街商铺租有门面房,但门前道路属于公共区域,按理说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所以这几天大家抢着在该区域摆摊,以致争抢地盘变成口舌之争,口舌之争演变为肢体冲突,最终受损的是自己以及“摆摊福利期”的“大好形势”。
3、地摊仍需低碳,卫生才能营生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对食品安全卫生、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噪声污染等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近期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新闻也明确要求“进入烧烤夜市的经营户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作业时产生油烟的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涉油烟排放的经营户全部进店经营,不得在露天从事油炸、煎炒、烧烤作业”。西安市法规在前,城管局新闻报道在后,本律师劝诫想做烧烤或类似餐饮服务的朋友,一定要按照政府规定,全程做好油烟净化及环保工作。
@消费者,地摊使用手册,注意查收
1、人员聚集密度大,盗窃踩踏或高发
人多的地方,必定鱼龙混杂。这两天,郑州的“孟婆汤”把“地摊经济”推向了一个高峰,成百上千人不停地往地方不足五平米的摊位聚集,现场工作人员大喊“排队”也无济于事,人群中不乏借机行窃的扒手、身高不足一米的儿童、以及腿脚不便的老人。万一财物被盗,在无法现场抓获嫌疑人的情形下,很可能就只能自认倒霉;一旦发生踩踏事故,受到伤亡的受害者及其家属拿到的任何补偿也无法弥补身体受到伤害带来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虽然规定了公共场所管理人或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此种情形下公共场所管理人或组织者是“孟婆”、郑州市二七万达广场、还是郑州市二七区政府?在不同诉讼策略下,责任主体的界定在法律上就面临问题,同时伤者自己很可能也要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法律维权之路远矣。
2、地摊商品种类多,质量参差货不齐
地摊上的食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假如真吃坏了肚子,产生了相应的医疗费等费用,依法应当由侵权方承担,但因此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又何止这些医疗费呢?在地摊上购买诸如手机、钻戒等贵重物品,请务必三思而行,如果真的贪图便宜而买到假冒产品,摊贩又一走了之,这时律师也无能为力。在享受人间烟火的同时,笔者建议消费者朋友可提前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尽量能够做到自主维权,同时再次提醒大家,地摊经济虽热,但实现合规监管的道路还很长,在现阶段地摊食品、商品质量还是难以保证,购买一定注意。
地摊人人摆,管理压力大
地摊经济益处多,顶层设计少不了。地摊的管理者以城市管理局为主,市场监管局(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为辅,以上部门共同应建立联合应急管理机制,从准入许可、事中监管、突发事件处理、事后维权各方面促进“地摊经济”良性发展。
就目前来看,日子最不好过的应该是城管局了,一方面他们接受任务要放开“地摊经济”,另一方面又不能因“地摊经济”的发展而使得城市管理变得脏乱差。所以,西安市城管局航空支队、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等,一方面积极设置临时摊群点发展地摊经济;但另一方面,负面影响也显而易见,“七定、七统一、三悬挂、两达标”的监管措施在实际过程中很难落到实处:监管紧了完成不了任务,监管松了城市环境无法得到保证。
应针对现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细则及监管方案是当务之急。将监管措施落实到纸面上,做到有据可依,蓝田县政府制定的《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临时户外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当属于行政高效的典范。
新规要落实,宣传讲解不可少。城管执法部门要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对实施细则进行宣传、讲解,在流动摊位区域树立“宣传牌”,明确允许摆摊经营的地点、期限、商品品类、监管要求,执法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做到未雨绸缪,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严格执法也需要律师帮忙。城管执法部门应及时聘请法律顾问,对监管方案以及实施细则进行全方位的法律把控,对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从专业角度化解风险,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的法律培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行政。
以上为笔者针对近期地摊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朋友们的疑问做的初步解答及建议,希望这篇文章能为朋友们解决一部分法律上的困惑。我们共同期待《斯卡布罗集市》里“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梦幻般的集市景象在我们生活中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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