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财产?有钱不还?万万不可!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为弘扬诚实守信价值观,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弘扬诚实守信价值观,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1 利用他人账户转移财产,抗拒执行被判刑!
经法院调解,苏州某公司与范某需偿还沈某本金200余万元及利息。到了约定履行的期限,苏州某公司和范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范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作为经营苏州某公司的企业主,其名下银行卡余额、车辆、房产全无,这显然有些异常。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范某利用案外人夏某的银行账户隐藏、转移其个人收入的资金200万元,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致使已生效的调解书和裁定书无法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惩处。因范某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范某与债权人沈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范某隐藏转移金额较大,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范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执行人利用他人账户转移本人资产,是较为常见的拒执情形。本案对范某及类似罪犯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实刑,彰显了吴江区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体现了法律的威严。
典型案例2 假意和解,有了卖房款却拒不归还剩余欠款,拒执罪!
法院判决钟某某返还李某某16万元及利息,钟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钟某某偿还了李某某12万元,钟某某联系李某某,称担心自己名下执行案件会影响孩子读书,要求李某某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案件,并承诺会在两个月内偿还尾款。于是,李某某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并申请解除对钟某某名下财产的查封。但是终结执行后,钟某某并未按照承诺偿还剩余的4万元。
法院经调查发现,钟某某出售其名下房产并用其妻子徐某某银行账户收入售房款400万元,均用于偿还其他未经法院判决、裁定明确的债务,但对于李某某剩余的4万元债务,经多次催讨,钟某某仍拒绝履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某明知负有执行义务,在出售房屋后获得巨额房款,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明确的债务,致使判决无法执行。鉴于钟某某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偿还全部剩余债务的情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钟某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本案中被执行人钟某某假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在将名下房屋出售并利用其妻子账户收取巨额房款后,仍不归还李某某的剩余欠款,严重挑战司法权威。鉴于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对其适用缓刑,既有力打击了拒执犯罪,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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