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生活中,找人干活或者帮人干活的情况很常见。但一旦在干活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尤其像修剪树枝这类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若双方事前约定不清、安全准备不足,极易引发纠纷。今天,咱们就通过西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来聊聊这个话题。
案情回顾:一次修剪,一场重伤
肖某经营一家维修部,主营下水道疏通、房屋维修等业务。2023年10月,某木材公司联系肖某,称其厂区内的树枝遮挡了高压线,委托他进行修剪,并约定报酬1600元。肖某签署了一份《施工安全承诺书》,承诺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然而,意外在2023年11月9日降临。肖某站在近两层楼高的位置作业时,树枝突然断裂,导致他坠落到堡坎下,伤势严重:右腿骨折、肝脾挫伤、多根肋骨骨折。他住院治疗50余天,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后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
赔偿协商未果后,肖某将某木材公司诉至法院。肖某认为:“木材公司明知这是高空作业,却不审查我的资质,也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必须赔偿!”木材公司则辩称:“这属于承揽业务,他签了安全承诺书,责任应自负。”
法院审理:明确关系,划分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约定的贮木场厂区及辖区树木修剪是一项独立业务,报酬为一次性给付结算,双方不具有长期存续劳动关系的可能,因此肖某与某木材公司之间形成承揽合同法律关系,肖某是承揽人,某木材公司是定作人。
关于责任划分,法院指出:
某木材公司明知修剪树枝可能涉及高空作业,且肖某维修部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修剪树枝,在该维修部缺乏高空作业资质的情况下仍让其作业,存在选任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肖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明知修剪树枝存在高空危险,却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未按要求使用升降设备、梯子、绳索、安全帽等辅助工具,其自身过错与危险结果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案情和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某木材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肖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
经核算,肖某的损失共计284151.82元(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某木材公司承担40%的责任,即112860.73元,扣除已垫付的21869元医疗费,还应支付肖某92991.73元。
法官说法:这些法律知识要记牢
1.“干活”的关系要分清:是“打工”还是“包活儿”?
“打工”(雇佣关系)中,老板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按天或按月发放工资;“包活儿”(承揽关系)则是一方将活儿交给另一方,完成后给付一笔报酬,劳动者自主安排工作,无需听从对方的日常指挥。
本案中,某木材公司把修剪树枝作为一项 “活儿” 包给肖某,支付1600元,干完结账,属于 “承揽关系”,肖某是承揽人,某木材公司是定作人。
2.出事后,责任如何划分?
某木材公司担责是因为修剪树枝属于高空作业,需要专门资质,而其未查清肖某维修部的经营范围就将活儿交予对方,存在“选任过错”,需承担次要责任。
肖某自身担责是因为他明知是高空作业,却未采取安全措施,也没有高空作业证,对风险重视不足,需承担主要责任。
3.个体工商户出事,责任算个人还是 “店” 的?
像肖某的维修部这类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不算独立公司,其实是个人做生意的一种形式。所以,无论以“店”的名义干活还是个人签字,责任最终都由个人承担。
4.干危险活儿,这些要点要牢记
自己干:要确认自己是否有资质,不接超出能力范围的活儿,做好安全措施。
找人干:要先审查对方是否有能力和资质,尤其是高空作业、电气维修等危险活儿,不能随便找人干。
注意:签了“安全承诺”并非万能,若对方本身无资质,或自己未尽到审查义务,该承担的责任无法逃避。
生活中涉及劳务的情况复杂多样,明确双方关系、了解责任划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遇到类似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
树枝修剪摔成九级伤残,责任谁来担?
作者: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源: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导语 生活中,找人干活或者帮人干活的情况很常见。但一旦在干活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尤其像修剪树枝这类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若双方事前约定不清、安全准备不足,极易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