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的规定,这个新规中最引人瞩目的规定是: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对此,有行业相关人士表示,此举虽然牺牲便利,但可尽量防止诈骗得逞。
在常见的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一般不希望被害人接触到其他人,以免其诈骗行为被戳穿,因而会要求被害人不通过柜台而进行转账,而自助柜员机相对便利,因此自助柜员机便成了不法分子青睐的转账方式。
然而,该新规刚刚开始实施,已有人开始琢磨“钻空子”了。
据江苏网警志愿者反映,近日某群众在自助柜员机取完钱正准备离开时,突然凑上来两名男性,向刚取完钱的某群众问道:“你好,因我的卡今日取现额度已用完,能不能帮个忙,我把钱转给你,然后你再取现金给我”。这一幕被路过的银行工作人员看到后,立即上前询问详情,并且制止了某群众打款。因诈骗行径败露,该两名男性立即转身离开。
另有网友爆料称自己为某货主,曾接到陌生订货电话,说需要配5000元的货物,并且发了ATM转账凭证给货主,之后便不停催发货,货主打银行客服查询到确实有该笔交易记录,不过该货主自己多了心眼没有立即发货,24小时后货主再次查询发现所谓的货款并未到账,经银行详细查询显示该笔交易已被付款方撤销。
分析上述两个案件可知,新的诈骗套路是:“转账-套现-撤销”或者是“转账-套物-撤销”。
法纳君在此提醒大家,遇到要求在自助柜员机转账的情况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由于在电信网络等新型违法犯罪中,有近一半受害人是在行为人的诱骗下,通过ATM机向诈骗账户转账,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转账后的较短时间内会意识到上当受骗,但资金已转出,并被不法分子立即转移。
针对此种情况,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作出了明确规定:“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该规定被业界称为“后悔权”。
该规定的本来目的是为诈骗犯罪的受害者提供思考时间,尽可能避免上当受骗。无奈新规也催生了新的诈骗手段。
因此,为了避免上当受骗,在正规的经济往来中,如果是自助柜员机转账,应在24小时后确认是否到账;如确有必要,也可以尽量要求客户通过银行柜台或电子银行转账这两种可以实现实时到账的方式进行转账。
央行新规催生“可撤销”的诈骗手段
作者:防诈骗的法纳君来源:法纳刑辩

不久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的规定,这个新规中最引人瞩目的规定是: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