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莱雅套路太深上热搜,律师:或涉嫌虚假宣传......

来源: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11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中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价格争议、虚假发货等方面,一是不少准备付尾款的消费者发现叠加各种优惠后,

11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中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价格争议、虚假发货等方面,一是不少准备付尾款的消费者发现叠加各种优惠后,预售价格可能并非最优惠,二是不同直播间的差价争议、直播带货与直接下单的差价等争议。而最近欧莱雅屡次被消协和人民日报等官方点名,成为典型案例。
在双11大促开始前,欧莱雅声称锁定李佳琦、薇娅等达人直播间“全年最大力度”,但此后欧莱雅发放大额优惠券,导致消费者在品牌自己直播间的购入价远低于达人直播间价格,网友们纷纷感觉遭到了“套路”,要求欧莱雅道歉并退还差价。对此,欧莱雅是否应该退差价,其又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呢?
01.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欧莱雅声称在达人直播间购买产品会是“全年最大力度”,根据一般人的普遍认识,这应当是指该商品的价格是2021年的最低价。而消费者在达人直播间购买产品后短短几天,就出现了价格远低于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的价格,涉嫌虚假宣传,相应可能需要承担退还差价并另行赔偿的法律责任。
02.虚假宣传的行政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工商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欧莱雅进行立案调查,如果确定存在虚假广告的行为,可以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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