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法律知识问答 · 患病职工篇(四)

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4 患有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职工医疗期如何核算?

4 患有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职工医疗期如何核算?
依据劳动部《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法律依据:劳动部《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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