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又摊上事了?还是“老赖”?

来源:大成杨文龙团队

文章摘要
近日,“德云社”可谓是风波不断。其创始人郭德纲与曾经弟子曹云金的“撕逼大战”正酣,其成为“老赖”的消息今天被传得沸沸扬扬,竟有跟iphone7抢头条的趋势。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德云社”可谓是风波不断。其创始人郭德纲与曾经弟子曹云金的“撕逼大战”正酣,其成为“老赖”的消息今天被传得沸沸扬扬,竟有跟iphone7抢头条的趋势。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缘由
根据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查询可知,根据(2011)西民初字第18354号生效判决,“德云社”应将位于北京市宣武区(现西城区)大栅栏39号七十一间房屋腾空,交由北京宣房房屋经营公司收回自用。
然而,“德云社”未在履行期间履行义务,故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07月13日将其列入了最高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老赖”。

“老赖”的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是否对郭德纲有影响?
“德云社”的法定代表人是王惠,根据上述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郭德纲是否受此方面影响取决于其是否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德云社”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失信“黑名单”也并非永久性的,当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法院便会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郭德纲想要解决的途径就是履行以上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郭德纲最近苦呀!看来“教师节”和“中秋节”都过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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