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元宵佳节,首先恭祝各位大佬元宵快乐!汤圆吃到饱!
在这个本该高兴的日子里,小编要给大家带来的却是一个略显沉重的话题,也是希望由此能给各位一些警示,希望你们都能平安顺遂过此一生。
一场煤气中毒意外夺走一条生命,改变两个家庭。租房小伙因煤气中毒意外身亡,房东被判赔偿41万。今日这一新闻引起众多关注。
如今,各城市都充满着为生活、为梦想奔波的人们,在异乡拼搏的日子,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容易,能让我们稍微有些归宿感的可能就是我们租住的那一个小屋。常态的房屋租赁环境下,不论是对房东,还是对租户,亦或是燃气企业、燃气用具生产商和销售商,这一新闻都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2016年2月14日,22岁的云南小伙小杨(化名)来到成都打拼,找到房东周蓉(化名),双方口头约定,小杨向其租下一间出租房,租金为三个月1050元。
可就在两天后,2月16日晚上,小杨亲属前来寻他,却打不通电话,敲门也无人应答,于是亲属找来周蓉开门。
没想到的是,开门后见到的小杨匍匐在饭桌旁边,已经没有了呼吸。警方随后赶到,排除他杀,司法鉴定显示,小杨系“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后家属起诉房东及燃气公司,要求赔偿60万元。法院认为,事发出租房通风条件并不良好,设施简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与小杨中毒死亡具有直接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定,燃气公司不需承担责任,房东周蓉承担七成责任,赔偿约41万元。
如今,当事双方各执一词,周蓉对一审判决提出多个质疑,准备向成都中院提起二审。
案件没有最终审结,我们跳出该案,希望能从法律角度就此类事件可能牵涉的各方给予些许启发。
1房东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6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东有义务向租户提供符合居住安全条件的房屋。如果房屋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而仍租给租户使用,一旦发生意外,房东都可能承担责任。
因此,房东应该严把房屋安全关,为他人生命负责,也是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2租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7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租户有义务维护房屋设备设施。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意外发生,则自身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建议大家在选择出租屋时,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选择无安全隐患的房屋居住,并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房屋内部各设施安全,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爱护自己生命。
3燃气企业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31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用户的室内外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发生燃气泄漏事故时,用户应当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抢修。
燃气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燃气设施的维修管理。如因燃气企业未按照规定实行相应检查和维修管理而出现问题,燃气企业也可能承担责任。
所以,燃气企业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按照规定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维修管理,确保燃气安全。
4燃气用具的生产商和销售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34条 燃气器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以及国家和省制定的燃气器具技术标准、规范。
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严把质量关,确保生产销售的产品无问题,如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因产品问题出现意外,生产商及销售商同样需要承担责任。对用户负责,也是对自身企业负责。
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我们要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更应时时注意,保障自己及他人安全。在此,小编也将新华网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小科普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对大家的生活有些许助益。








(图源@新华网)
愿你我生活都更加美好!
为生活筋疲力尽的我不想再付出一条生命
作者:小夭来源:光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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