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重庆南岸区一城管追打商贩被砍伤”事件引发关注。9月13号,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在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杨某挥动水果刀致使城管受伤属于正当防卫”。
“人都被砍伤了,还不承担刑事责任,那有这么好的事”,该事件再度引发了大家对正当防卫了关注和讨论,那女摊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今天,小雷将以这起事件为例子,来谈谈正当防卫的认定难点和认定标准。
基本案情
据水果摊主杨某在案发后自述,当时城管人员在她所在的生鲜店门口巡逻时,她正在整理橘子。她只听到执法人员叫了一声“老板”,她询问什么事并未得到回复。
这时有顾客前来买东西,杨某便走进店里分切西瓜。顾客买好西瓜后,她便拿起筐子准备出去收捡水果,这时他看到有城管将外面的水果给她抬入了店中,担心水果损害,就跟城管说了句“损害了你赔啊”,之后城管回击“赔啥子赔?”,有城管便叫杨某自己去收。
后一名城管把筐子扔在了店内,此时,杨某情绪有些激动,遂与城管队员发生争执,并将果筐砸在城管队员面前,致城管队员杨某桥(右手被果筐划伤)。随后,城管队员杨某桥与杨某发生争吵,情绪失控上前追打,这就是监控显示的一幕。
至于为何拿刀反击,杨某表示,当时是被打懵了,只是顺手拿起手边的东西进行阻止,并不知道手里拿着的是刀。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全面调查取证,已查明,水果摊主杨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处罚。杨某被追打过程中挥刀致杨某桥受伤的行为系正当防卫。城管队员杨某桥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
01 正当防卫认定为何那么难?
据调查,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趋于保守,不敢或者不善于适用正当防卫,有的案件将本来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为普通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有研究者曾经从全国各级法院公示的正当防卫的案例中调取了226份判决书,其中绝大部分被判定不构成正当防卫,认定正当防卫的仅为6%。有趣的是,这些样本已经算是对正当防卫认定存有一定争议的案件,而更多实施防卫行为的案件,由于法律条件的不满足,压根就没有被考虑。
实践中之所以正当防卫认定困难,并非只因为“谁受伤谁有理”,可能存在更现实的原因和更深层次的考虑。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司法经过多年的治理,司法独立现象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整体而言,司法独立还要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实操中,权利的干扰、人情关系的掣肘都有可能对司法机关和其工作人员产生影响。
但是法律还是要人来执行的,由于立法者而言,它们只能将法律条款细致化、详尽化来避免司法者(执法者)从中做手脚,这就是“正当防卫”认定标准会如此严苛的原因。这种情况下,司法者只能采用最通常的做法,机械的依照法律条文的限定,用抠字眼的方法寻找依据作出判定。
但是具体案件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情形千差万别,未必完全符合法律限定标准,由于某些细节的认定存在模糊,所以更多的是以正当防卫界定标准不尽满足为由将其驳回,或者是认定为别的犯罪。
02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对于正当防卫的时间,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意见还要求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准确认定相关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相互斗殴。
根据刑法通说观点,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
一是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二是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当中。
三是主观条件,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
四是对象条件,即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的。
五是限度条件,即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否则构成防卫过当。
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间、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做出判断。
在此次事件中,重庆城管追打女店主的行为明显属于不法侵害,女店主可以采取必要限度的防卫措施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既然是正当防卫,那么女店主拿刀砍伤城管的防卫行为是否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就需要结合城管追打的伤害程度、城管被砍伤的程度、女店主是否存在连续砍人等情节综合认定,具体以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为准。
结语
“于欢案”、“龙哥反杀案”等案件之所以能够认定为正当防卫,就是要充分考虑人之常情,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准确认定。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们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有了更高的期待,要求我们在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上提升司法理念,明确具体规则。
城管被店主砍伤,警方认定:正当防卫!
作者: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来源: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

前言 近日,“重庆南岸区一城管追打商贩被砍伤”事件引发关注。9月13号,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在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杨某挥动水果刀致使城管受伤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