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每周听》- No.28(2017)

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文章摘要
《新法每周听》节目是视听版的《每周法规与热点信息速递》(2017年第28期),其内容由天达共和律师团队编辑,涵盖最新的法规动态和热点时事。

《新法每周听》节目是视听版的《每周法规与热点信息速递》(2017年第28期),其内容由天达共和律师团队编辑,涵盖最新的法规动态和热点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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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征意
近日,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债转股应先由银行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再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银行不得将债权直接转化为股权。根据《征求意见稿》,实施机构确定作为债转股对象的企业应当具备“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等3项条件,并优先考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
2、最高法明确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管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管辖问题的批复》。《批复》明确,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提起的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之诉,由作出诉中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3、工商总局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及相同相近比对规则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 《规则》明确,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包括“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等4种情形;也不得与其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根据《规则》,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等4项条件之一、经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
4、两部门发文推进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发展
近日,交通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车辆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时按照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落实身份查验制度,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查验。《意见》提出,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开展车辆预订、取还车和电子支付等服务;鼓励分时租赁发展,鼓励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热点信息
1、【工商总局出新规禁限用“奇葩”企业名称】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媒体通气会表示,今后,企业为追求眼球效应而在注册名称上标新立异的做法,将受到严格规范。类似此前陕西宝鸡“牛大叔”那种动辄长达几十字的霸气名称,很可能将不再会被允许注册。新华社报道
2、【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发布】8月5日,《外卖配送服务规范》发布,其中规定:①商户应在10分钟内确认订单;②外卖配送员应在派单后5分钟内接单;③外卖配送员到达消费者门口应轻声敲门,若无人响应,应电话或短信联系消费者;④配送员不应进入消费者家中、收取小费或有其他不文明举止。北京日报报道
3、【余额宝个人持有最高额度再次下调至10万元】继5月份将余额宝上限下调为25万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8月14日起,将余额宝个人交易账户持有额度上限调整为10万份,已有存量不受影响。此次调整不影响余额宝转出等其他服务功能。法制晚报报道
4、【央行约谈蚂蚁金服提三要求 宣传禁用“无现金”字眼】7月底,央行武汉分行约谈蚂蚁金服公关部负责人,告知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无现金城市周”活动中去掉“无现金”字眼;二是撤掉所有含有“无现金”字眼的宣传标语;三是公开告知参与商户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尊重消费者支付手段的选择权。央行表示,“谢绝现金”的做法属于拒收人民币情形,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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