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预售商品的定金可以退吗

来源:南琴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在了解该“定金”可不可以退之前,为充分了解网购平台“定金”性质到底为何,笔者到各个网购平台的规则中心进行仔细翻阅,以下列举两个比较常见网购平台的预售规则。

在了解该“定金”可不可以退之前,为充分了解网购平台“定金”性质到底为何,笔者到各个网购平台的规则中心进行仔细翻阅,以下列举两个比较常见网购平台的预售规则。
X宝
《预售业务管理规范》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一点
定金支付完成后至尾款支付完成前为定金担保期间(下称“担保期间”),定金具有担保效力,买卖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有关“定金”的相关规定
X东
《开放平台预售管理规则》
第六条
预售定金是指消费者在购买x东预售商品时,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主要用作购买x东预售商品的担保或确定购买名额
很明显,这些定金都指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该定金是具有担保作用的。
那么,该“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呢?
根据第《民法典》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很遗憾,该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的。
哎,别急着划走,虽然“定金”不能退,但也不是没有别的方法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力呀!
一 和商家客服进行协商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合同。因此,该定金合同是可以通过协商解除的,消费者可以通过联系商家客服进行协商,以理晓之,以情动之,网购平台的大多数商家还是愿意退还定金的。
当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收取的定金超过总价款的20%,超出部分是可以要求商家退还的。
二 支付尾款之后再进行退货退款
无论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还是根据x宝《预售业务管理规范》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点规定,“买家支付尾款后,定金不再具有担保效力,直接成为预售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即:发起退款的,定金作为预售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将包含在退款金额中,即‘定金’可退”(其他网购平台规则类似,此处不再一一列举),支付尾款之后,定金会抵作商品价款的一部分,这时候发起退货退款就包括“定金”在内了。
因此,如果和商家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通过支付尾款之后再进行退货退款的方式取回定金。
但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下四类产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了以上的“退定”小方法,笔者还整理了几个比较常见的问题进行解读。
问:支付了定金之后,商家又修改了预售商品的“活动”怎么办?
答:商家在网购平台发布的预售商品活动规则为要约,而消费者购买商品名称、数量、价款均已具体明确,支付定金的行为视为对商品购买作出的承诺,因此买卖合同在消费者支付定金时已经成立。后续商家修改活动规则视为新的要约,对消费者不具有约束力。因此笔者建议消费者在支付定金时可以对商家发布的活动规则进行截屏或者录屏保存,避免商家后续对活动规则进行修改。
以上观点在2016年就已经获得了包括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6)浙01民终5402号(2016)浙01民终5467号(2016)浙01民终5467号等16份二审判决文书的支持。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赔付定金?
答:《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需要说明的是,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在网购平台中具体可表现为商家延迟发货、缺货、虚假发货或因商家原因导致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的等。
问:商家取消或调整优惠导致尾款价格上涨,可以拒绝支付尾款吗?
答:可以的,消费者如果选择不予支付尾款,此时视为因商家原因导致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赔付定金;消费者如果如期支付尾款,此时商家须依据原先的承诺履行优惠。
最后,笔者建议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如果有其它问题欢迎在留言栏进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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