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本有可能避免的事故,事发前5分钟工作人员已发现电梯盖板异常,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制造单位生产的电梯曾多次出现事故……然而,这次电梯事故,最终使湖北荆州一名乘梯女士的生命戛然而止。
悲剧是如何发生的?是谁忽视安全留下这样的隐患?血的教训,带来哪些警示?
提前5分钟发现异常未采取措施 事故定性为“责任事故”
7月26日是一个普通的周末。家住湖北省荆州市的张伟,与妻子向柳娟和将满3岁的儿子来到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189号的安良百货商场。
商场的6楼有一个儿童游乐园,并有许多童装店。张伟的堂妹柯丽君转述,一家人在6楼逛了一会儿后,张伟夫妻商量,妻子带儿子到七楼“转一圈”,而张伟在六楼自动扶梯口附近的一家童装店前等候。
“堂哥说,电梯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没有警示标志,也没有人提醒说电梯出故障了。”柯丽君说。
未曾想,这竟是张伟夫妻的诀别。
记者获得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向柳娟带着儿子乘自动扶梯上楼,在最上端,电梯与楼面之间的盖板在向女士踏上后,忽然出现翻转,向柳娟被卷入缝隙之中。危急时刻,她奋力将儿子托举出,孩子并未受伤。待营救人员赶到现场,她已无生命体征。
事发时监控视频画面
监控显示,7楼扶梯口处,站有两名工作人员,向女士乘梯过程中,又有一名工作人员到来。目前,暂不确定这几人是否知道电梯已出现问题,工作人员是否向她提示了盖板的问题。
向柳娟的叔叔柯庆杰认为,商场发现问题后没有及时关停电梯;而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按电梯开关,将电梯停下。“这说明商场里根本没有应急预案。”
湖北省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表示,本次事故发生在自动扶梯上机房处。上机房盖板一共由三块组成,靠近梯级的第一块为前沿板,后面有两块盖板。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导致当事人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
陈观鑫表示,通过调查分析初步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前沿板与盖板之间连接松动,导致连接松动的原因有待进一步从结构、材料和使用维保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
3月“检验合格”7月发生事故 多重问题受到质疑
根据荆州市事故调查组通报,事故电梯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并于2015年3月16日经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合格,然而在不到4个多月的时间,这部电动扶梯就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检验合格”是否准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诸多疑点待解。
电梯安全问题亟待关注 责任厘清尚待调查加速
近年来,随着身边越来越多电梯的出现,电梯事故也频频被曝出。就在27日,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也发生一起自动扶梯卡人事故,致一名幼童受伤;无锡市一家工厂一名年轻女子被卡在电梯平台缝隙中不幸身亡。
安全生产管理上有一条著名原理,叫做“海恩法则”。核心要义提醒人们: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专家指出,电梯设备从招标、采购、运行到监督管理,任何一个链条的疏漏,都可能埋下事故隐患。
从生产、质量环节来看,初步调查显示,湖北这起事故电梯制造单位为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有业内人士指出,该公司生产的电梯此前已发生几次事故。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6月湖南长沙“电梯故障女子从十九楼坠到负一楼”、2011年湖南浏阳市步行街一超市内4岁男童被手扶电梯卡住身亡等事件,事故电梯均是由该公司生产制造。
法律解读:
刑法
从刑法上来说,首先要查查该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是否涉嫌重大责任罪。
《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电梯维修保养不当,保养人员违章操作的,涉嫌本罪,但如果维修保养是正常的,踏板是因为质量、技术问题等意外掉落,则保养人员不涉嫌本罪。司法实务中,电梯的维修保养的主体一般是公司,如果是公司怠于保养或者不予保养,而公司又非事故责任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自然人犯罪,非单位犯罪),则公司负责人是否承担本罪,还有待于司法解释或具体案件的认定。
民法
从民法来说,对于事故,一般而言商场与电梯维修保养公司都要对被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电梯维修公司保养不当是直接侵权,商场对自己范围内的设施也有安全维护义务,对消费者也有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被害人可以将其作为共同被告,法院分清其内部责任后,确认赔偿。
如果发现是技术设备有问题,则电梯厂家也是被告,产品有缺陷或者瑕疵的,都要成承担产品责任。总而言之,各方都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而对于电梯这种特种设备监管的质检部门,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也要承担行政责任。
呜呼,一切法律责任,都是事后的救济,亡羊补牢,以达到今后事先预防之目的。但在事中,法律是无能为力的,无法挽救逝去的生命。
“电梯吃人”法律解读,谁为孩子母亲负责?
作者:民基律师事务所来源:民基律师事务所

这是一起本有可能避免的事故,事发前5分钟工作人员已发现电梯盖板异常,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制造单位生产的电梯曾多次出现事故……然而,这次电梯事故,最终使湖北荆州一名乘梯女士的生命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