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当事人在委托前喜欢打听:“你跟X法官熟不熟?你在Y法院关系如何?”这样的当事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听到“有关系”像是吃了定心丸,总觉得找到“关系律师”像是找到救星。
不得不说,社会大众对律师存在一定误解,也不可否认一些律师顺应这种心理进行自我包装与宣传。但是“关系”真的靠谱吗?
为什么“司法勾兑”不可取
如果碰上律师跟你打包票,称自己有关系,胜诉没问题,劝你再三考虑。
“司法勾兑”行关系之道,置规则与事实于脑后,实为一种严重违法违纪的“潜规则”。
一、轻者被骗钱财
有的当事人家属在遇上刑案时总一厢情愿地对“关系运作”抱有幻想,觉得通过找门路、找关系等手段就可以摆平,殊不知正踏进他人罗织的诈骗陷阱。
案例:某女士因其丈夫涉嫌犯罪被某公安局跨省抓捕,其在案件承办人A的介绍下认识了律师B。在该承办人A、律师B以及中间人C三人的完美配合下,她相信他们能疏通关系将她丈夫“捞出来”,并心甘情愿向该三人支付了数十万现金。而结果并未改变,空投入大把金钱,最终只能有苦难言。
二、重者涉嫌刑事犯罪
法条链接:《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案例1:(2019)皖1204刑初75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路某,原系安徽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路某在承办毒品刑事犯罪辩护案件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原阜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工作人员郭某某等人3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主动退出因行贿取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法院遂以路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例2:(2019)皖1204刑初45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某于2014年5月至2018年2月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工作,任助理审判员。期间,其利用审理案件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31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郭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例3:佛山律协原会长行贿1320万,获刑11年
广东高院披露了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荣炽行贿案终审判决书,据法院查明,周荣炽担任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时任佛山市高明区、顺德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树志、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肖某伟和副总经理杜某佳(均另案处理)行贿现金人民币共计1320万元。最终周荣炽因行贿1320万获刑11年。
案例4:武汉中院曾曝13名法官受贿,行贿人涉及44名律师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原副院长胡昌尤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柯昌信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贿赂计人民币68.2万元,美元9000元,港币1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认定胡昌尤受贿人民币19.432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宣判后,二人向宣判法官口头表示认罪服判,不予上诉。与此案有关的另11名涉案法官此前已受到刑期不等的处罚。
案例5:广东省律师协会因蔡文生律师犯行贿罪,给予其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6年11月1日,原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蔡文生律师(原执业证号:14403199210672683)因犯行贿罪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9月2日,广东省司法厅给予蔡文生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2018年3月26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给予蔡文生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实际上,在司法责任制越来越严格的环境下,实行裁判文书上网、法官员额制、错案追究制等,强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司法越来越透明,办案机关更是认同律师的专业能力。所以对于判决结果,法官大抵不会突破底线,不会拿自己的职业前途与后半人生去和律师勾兑。
为什么技术律师放心找
靠关系、走捷径、捞偏门,仿佛埋下了炸弹,相关人员都提心吊胆有爆炸的一刻。靠技术才更让人放心,不会给自己挖坑。
技术律师认同“有理走遍天下”,真正的法庭之王是证据,打官司还是要靠专业能力。
因为“办的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而不懈怠丝毫,厘清法律关系,挖掘法条与案例,把焦点集中在证据与逻辑上作诉讼代理,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选择实现诉求的最佳方案。
让法律问题回归法律,实现律师应该具有的价值。
讨论至此,我们应可见到,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功夫用在证据上,用这样的心态去选择律师和进行诉讼,结果不会差得太远。也相信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应该是倚仗技术成为主流,律师通过专业化、精细化服务获得肯定。
不要再问律师,你法院有“关系”吗?
作者:刘睿璠来源:江西六尺条律师事务所

不少当事人在委托前喜欢打听:“你跟X法官熟不熟?你在Y法院关系如何?”这样的当事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听到“有关系”像是吃了定心丸,总觉得找到“关系律师”像是找到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