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很多人都是恨得咬牙切齿,然而,老赖虽然可恨,但债主们一定要理智合法的讨债,否则,一味冲动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很有可能钱没要回来,自己反而理亏。
近日,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为索债疯狂辱骂欠款人,不仅没能要回欠款,还险些成了被告。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1月,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从王某处借款2万元,承诺一年之后偿还。但到约定期限后,赵某并未按时还款,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
该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情较为清楚,标的也不大,遂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当向赵某核实情况时,赵某气愤地表示:“我不是不还钱,只是王某在微信里骂我太难听,我也正在准备起诉他要求赔偿我精神损害!”,随后赵某将王某辱骂其的截图出示给了法官。根据截图显示,王某为了索要欠款在微信上对赵某及其家人辱骂信息有几十条之多,且言语不堪入耳。
了解“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决定帮助两人解开心里的疙瘩。一方面,法官晓之以情,对赵某进行思想疏导,引导其回想王某在他有困难时雪中送炭对他的帮助,以及没有守信还款对他的失望;另一方面又动之以理,对王某辱骂人的行为作出了严厉批评,并告知其作为债务人,必须要分清,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正确的法律措施维权。
经过耐心劝解,二人均表示愿意坐下来好好沟通,最终该纠纷以赵某偿还王某借款调解结案。
法官寄语
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但是应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在维权时也要尊重和保障他人权利。虽然案件中被告赵某逾期不偿还借款有违诚实守信,但其作为一名公民仍享有人格权这一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侵害。王某作为债权人为实现其债权,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履行请求权是其正当权利,但应当依法行使。在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时,应当及时寻求法院等机关救济,切不可采用违背善良风俗的手段实现其债权。
为追债疯狂辱骂欠款人?莫让有理变无理
作者:第一师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来源: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很多人都是恨得咬牙切齿,然而,老赖虽然可恨,但债主们一定要理智合法的讨债,否则,一味冲动只会让自己得不偿失,很有可能钱没要回来,自己反而理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