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去游乐园游玩,却没想到摔成了骨折,谁来承担责任?今天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来和大家聊一聊,发生此类安全事故时,该如何维权?
01 案件还原
2021年,朱某在某游乐场经营的迪斯科转盘游玩时,因抖动剧烈朱某不慎摔倒受伤。受伤后,朱某在
游乐场休息室休息了一个多小时仍感觉疼痛难忍,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后医院诊断朱某为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朱某认为,该游乐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伤愈后多次找到游乐场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游乐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9306元。
02 裁判结果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游乐场作为迪斯科转盘的经营者,虽然在外围保护栏悬挂了乘客须知,但此告知方式不足以引起每位乘客的高度注意,导致乘客对危险估计不足,在朱某受伤后也未及时送往医院就治,应当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而朱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风险相对较高的游乐项目游玩,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应当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因疏忽大意致使身体受到伤害,其自身也存有一定过错,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综合双方的过错及其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原因力大小,法院酌定某游乐场承担80%的事故责任,判决向朱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5945元。
03 法官提醒
游乐场作为一种特殊性的,具有一定刺激危险性的场所,在为游客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无论是场所的经营者,还是游客本身,都应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和注意义务,避免健康损害的发生。
游客在游乐场所内受伤,应当如何维权?
作者:吴红庆 朱佳佳来源: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高高兴兴去游乐园游玩,却没想到摔成了骨折,谁来承担责任?今天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来和大家聊一聊,发生此类安全事故时,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