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双重“假一赔十”风险之防范

来源:网络法实务圈

文章摘要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再次成为热点。 在电商行业竞争白热化的情况下,诸多商家打出“假一罚十”的口号,无论是出于引流,还是出于表决心,一旦为假,就要赔十。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再次成为热点。
在电商行业竞争白热化的情况下,诸多商家打出“假一罚十”的口号,无论是出于引流,还是出于表决心,一旦为假,就要赔十。估计大部分商家也有了心里预期,但还有一个“假一赔十”,可能很多商家犹未可知。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裁判以及司法实践的分析,针对“假一赔十”的规则效力、适用及风险防范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一、案例简介
2016年11月2日,原告李某在被告公司运营的“拼多多”网站实名注册网上店铺,销售苹果耳机和充电器等。原告注册店铺后,合法经营。2017年1月,被告对原告店铺内54,642.35元的资金采取限制措施,理由是原告售假。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原告售假,多次要求被告解冻货款,但被告坚称原告售假并拟对原告按照历史销售总额的十倍进行处罚,原告认为该约定系格式条款,加重了原告的义务,应为无效。双方多次沟通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
二、案件分析
——“假一赔十”规则的效力认定
本案特殊之处在于,并非消费者针对商家或平台提出假一罚十之诉,而是平台内经营者针对平台经营者对其处以“假一赔十”而提起之诉。
在消费者维权领域,假一罚十,惩罚性赔偿司空见惯,但在平台内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之间,“假一赔十”是否能成立,则成为本案的焦点。
(一)“假一赔十”作为合同条款的效力问题



  1. “假一赔十”是否属于双方约定的内容?
    “假一赔十”出现在《平台合作协议》条款中,而《平台合作协议》系被告公司与入住拼多多的商家(原告)达成的关于提供和使用拼多多服务的各项条款、条件和规则,甲方特别提醒乙方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并请乙方审慎考虑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因此,可以认定原告李某注册成为平台商家,该协议在平台和商家之间合法成立生效,“假一罚十”也自然成为双方约定的内容。
    2.“假一赔十”是否加重原告义务?
    该判决并未具体论述,直接认定该条款虽系格式条款但仅就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并未排除原告一方的主要权利亦未加重其义务。但“假一赔十”真的没有加重原告义务吗?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来认定。在该案中,是否加重的认定标准应该结合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来认定。合同法规定确定违约责任的原则是以弥补损失为原则。因此,是否加重一方义务,应该以是否足以弥补损失来认定,但本案平台方并未提出自己的损失。另外,“假一赔十”规则,作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惩罚性赔偿措施,尚未完全得到贯彻实施的情况下,居然在平台对商家中使用,是否加重了商家的义务,应该显而易见。
    (二)“假一赔十”作为平台交易规则的效力问题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电子商务法》确认了平台交易规则的效力,有利于电子商务各方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但应该看到平台方作为交易规则的制定者,相比商家而要具有天然优势,规则如何实现公平、公正、对商家不得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件不合理条件,则显得尤为重要。
    “假一赔十”作为平台方推出的一个规则,如果是为了消费者,理所当然。但如果是为了保护作为更具有市场支配力量的平台方,会否造成平台方道德风险则不无疑问。
    (三)“假一赔十”赔多少?
    本案中,平台方按照涉案商品历史销售总额的十倍计算赔偿金,法院以“原告虽对该金额有异议,但并未提供证据反驳”为由判定对被告主张的涉案商品历史销售金额予以采信。“假一赔十”,顾名思义,先有“一”,再有“十”,本案中能有证据证实的假货只有一件耳机线和一个苹果充电器,那么这个赔偿基数“一”应该是一件耳机线和一个充电器的价格。按照平台方的逻辑,肯定是认定历史销售的产品都是假货,进而按历史销售额计算赔偿金,那么这个历史假货的举证责任怎么就在原告(即商家)?实在无法理解。
    三、对电商商家的合规建议
    1. 重视线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根据经验, 通常商家对于 线下的协议一般会找法务或律师咨询,但对线上签署的协议或法律文件,则直接打勾。殊不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协议转到线上,线上的协议与线下协议一样具有法律 效力。

  2. 利用平台规则积极应对平台处罚
    平台作为管理方,确实属于强势一方,但就像民告官的行政官司民能胜诉,商家在和平台方的博弈中也可以取得好的效果,关键找到行业专家,积极应对。

  3. 保证货真价实和广告合规
    货真价实,是底线,否则会面临双重“假一赔十”风险。
    但有时产品与广告宣传不符,也会导致商家承担“假一赔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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