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岗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细致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根据日喀则市中级人法院(2018)藏02民终104号民事判决书,截止2019年2月12日之前被执行人云某理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巴某279495元及小孩抚养费1848元,共计281343元。因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于2019年3月13日向岗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接案后高度重视,不是盲目地主持双方和解,而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症结所在,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然后对症下药,彻底解决矛盾纠纷。
岗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白朗县,一方面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只要当事人有一丝和解的可能,就要做出百分之百努力,针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案件矛盾的焦点,劝说教育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严正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责令予以兑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181343元,余款10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至此本案得以化解。(岗巴县法院)
岗巴县法院执行干警说法讲理巧用和解促执行
作者:岗巴县法院来源:西藏法院

近日,岗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细致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