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店大欺客?上海迪士尼乐园被告了》《上海迪士尼被大学生告了,原因你想不到》等来自“看苏州”新闻客户端和“SBS看苏州”微信公号的文章引发网友热议。网文披露,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2019年初“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小王将上海迪士尼告上法庭。对于“禁止携带食品入园”,这一规则,8月11日下午,在回复央视财经频道记者的邮件中,上海迪士尼度假区答复: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自己携带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域享用。
“禁止自带饮食”及翻包检查是否合理?
我们都有去KTV,电影院等娱乐场所被要求“禁止自带饮食”的经历,对此很多消费者都选择沉默接受,一是对法律了解甚少,不了解这样的规定是否违法;二是碍于情面,更怕惹麻烦的心理。即使心里百般不愿,也只能忍气吞声地去配合。那么,“禁止自带饮食”及翻包检查是否合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已经明令禁止了此类“霸王条款”。“禁止自带饮食”及翻包检查显然是违法的,且已经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
同一个地球,搞双重标准,这是迪士尼的一贯做法
对于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入园这一条规定,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回应说,乐园的这一规定与中国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携带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享用。
听了这样的官方答复,很多去过迪士尼的游客都不乐意了,纷纷表示迪士尼园内大有猫腻:里面同样会卖各种零食和饮料,但价格却翻了好几倍,一根热狗35元,一瓶可乐20元,一份套餐动辄数百元。无利不早起,如果没有好处,迪士尼才懒得检查游客带不带零食呢!
再来看看国外的迪士尼,美国和法国的3处迪士尼乐园并没有禁止消费者携带食物进园,独独中国、日本的迪士尼乐园却禁止携带食物。此外,迪士尼还对儿童门票优惠政策搞“双标”,在国外采取儿童年龄为标准制定门票优惠政策,在中国则采取身高标准。
同一个地球,搞双重标准,这是迪士尼的一贯做法。“双重标准”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多赚钱增加营业收入。
现在的问题如何解决?
其实,在上海迪士尼乐园刚刚开园时,“禁止自带饮食”的规定仅限制为 “禁止自带已开封、无包装饮食“。当时上海迪士尼方面的解释是无包装、已开封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当时人们的抵触情绪还没有现在这样强烈。可是,2017年11月15日,上海迪士尼乐园突然对游客须知进行调整,禁止游客携带任何食品,包括酒精饮料以及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进园。这一规定可以看作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性消费。此规定一出园方和消费者矛盾也屡见报端。
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园区内是否能够提供相对平价,性价比不失衡的食品。园内出售的食品价格虽然很难做到与园外便利店出售食品的价格一样,但只要不是翻倍的价格,哪怕是略微贵一点点,相比之下消费者还是愿意买帐的。
同时,监管部门对于“外国和尚”也应该同等对待。迪士尼内的所有项目,所有商品都应该按照公平的标准交易,既然建设在了中国的土地上,就应该“入乡随俗”,接受中国所有法律的约束,在迪士尼之内销售的所有商品不能因为张贴上了迪士尼的标签,就让价格“一翻再翻”。我们能对青岛的大虾较真,就应该也能对迪士尼的价格太高较真。这需要物价监管部门多做些事情,不能任由商家以市场自由的理由想卖多少就卖多少。
迪士尼乐园一直是全世界大孩子和小孩子心里的梦幻王国,人们带着美好的愿望而去,想在残酷的现实生活里寻得一处浪漫与无忧无虑。若是被这样“禁止自带饮食”的霸王条款拦在门外,也许在开包检查的一瞬间,那个梦幻的王国就已经不在了,留下的只有物质的虚荣与贪婪。
店大欺客!迪士尼的“翻包权”到底是谁给的?
作者: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来源: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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