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案例合辑之“房屋租赁”

来源:公司法研

文章摘要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转租,出租人诉请却败诉,究竟为何?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转租,出租人诉请却败诉,究竟为何?
虽然《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但是结合承租公司的经营性质、装修房屋等行为可以认定出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就应知晓承租人转租目的,且合同中也体现承租人转租目的的,应视为双方对转租约定不明,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被侵犯,损失如何计算?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仍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期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涉嫌违建被拆风险,承租人能否中止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
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存在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未能举证证明相对方存在上述情形的,仍应承担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主张租金差价损失赔偿能否支持?
出租人有权以承租人擅自转租为由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合同租金与转租租金差价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