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许多人都发现,新开的楼盘许多都是提供精装修房屋,但究竟什么是精装修房屋?为什么要从毛坯转变为精装修房屋?在购买此类房屋时要注意些什么问题?相信是许多人心中的疑惑。本文就将简要对上述几个问题进行阐述。
究竟什么是精装修房屋?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0月1日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这一实施意见,我们发现浙江省政府已经明确,2016年10月1日起在浙江省范围内各市县中心城区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注意此规定中使用的是“全装修”而非“精装修”一词,那“全装修”和“精装修”究竟有何区别?
在2016年12月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中也提到了对全装修和精装修的区分。“全装修”是政府规定的底线,就是把“四大系统”,也就是硬装部分,全部纳入开发商完成的范围,软装则由业主自己处理。而“精装修”实际上是业主行为或者开发商行为,装修的档次和规格并不是固定的,会包括一定的软装部分。因此,购房者在开发商处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提到的精装修房屋,实际上是在全装修的基础上,提供了一定规格的软装,称为精装修房屋。
为什么要从毛坯逐步转变为精装修房屋?
逐渐从毛坯房转变为精装修房屋,从家居的个人体验感上会有弊端。从小了说,厨房台面的统一只能是针对大众需求提供,而不具有个性化;大了说,装修风格是北欧风、极简风、简欧风还是中国风等等,都不可能让所有的购房者满意,只能往大众偏好上去设计。但是从毛坯转变为精装,其利端则包括整个小区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不会使得房屋交付后3-5年内,整个小区都充斥装修垃圾以及装修噪音,同时开发商的统一装修、全房交付也能够保证装修垃圾的减少,装修效率提高,对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也具有极大的好处。
购买开发商提出的精装修房屋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点?
1.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是否完备:明确所用的主要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施工质量标准等内容,提供室内设施设备的,明确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安装标准等内容。完善该部分条款内容,可以使购房者在房屋交付后发现质量问题或者交付的装修材料与约定不符的时候,便于维权。
2.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往往会设置样板房,以此作为购房者体验房屋内部装修装饰的第一步,但样板房的作用还不仅限于此,通常情况下,若此类样板房对合同订立具有重大影响,则应以样板房作为房屋装修质量的交付标准,也就是说,开发商最终提供的房屋应当与样板房一致。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样板房的保留时间为自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此判断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标准就至关重要。在实务中,厨房设施不合格,粉刷、地板铺装质量低劣需要全部返工,室内环境污染,导致室内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超标等,需要通过再次装修才能达到购房者的正常居住权利的,就属于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情形。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4.一般的质量问题,就是指不会影响购房者正常居住,属于“瑕疵”类型的质量问题,如开发商未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或者样板房的交付标准,提供了其他材质的装修设施或软装设施等,购房者不可以单方面请求解除合同,而是应当要求购房者承担修复责任或者承担修复费用及其他损失。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2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结语
虽然目前政府在加大推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开发与调整,但是购房仍然是众多家庭在一个城市生活、工作的刚需,排除投资者炒房的情况来说,购房是众多家庭需要集全家之力来完成的一件大事。在一手房购房市场中,明确精装修房屋的定义、政府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法律规定,对购房者来说,对其保障自身利益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精装修房屋究竟是怎么回事?
作者:丁赵澜来源:丰国律师

导读 许多人都发现,新开的楼盘许多都是提供精装修房屋,但究竟什么是精装修房屋?为什么要从毛坯转变为精装修房屋?在购买此类房屋时要注意些什么问题?相信是许多人心中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