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白纸黑字就是合同?你以为只要两厢情愿就不违法?No~no~no~在法律的世界里,从来都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节奏。那么问题来了,总有那么一小撮人,怀着难以被揣测的心理,想要空手套白狼。不懂法还要假借法律的名义来骗钱,这是想闹哪样?
接下来的建筑工程扯皮案,就是按这个路线演的。先来看看发生了什么:
案情重演
简单说就是:置业公司A要造两个楼,于是找到了建筑公司B,建筑公司B呢,不想自己做这个工程,于是又把造楼的活儿分给了C和D两个包工头,签了个合同。 但其实C和D并不想一起造楼,就私下约定好由C包工头带着自己的队伍承保全部工程,D包工头负责协助,那么工程结束后,C要付给D 6万块作为“管理费”,于是C和D又签了个合同。结果来了:C完成了全部工程,也拿到了置业公司A支付的工程款,可是他嫌D啥都没做,所以拒绝付给D所谓的“管理费”。这事儿就闹到了法院。
星律师有话说
不要以为白纸黑字(盖了章)就是合同!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建筑公司B和C、D签的合同,还是C和D私下另签的合同,都是:
无!效!的!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上述工程分包已属严重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有个学名,叫:违法分包。下图中列出的四种情况,都属于此类犯法。
那么问题又来了:
既然合同无效,又是违法分包,C该不该付这6万块给D呢?D有权利得到这笔钱么?
其实,虽然合同无效,但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如果工程验收合同,那么应该参照合同的约定来支付工程款,所以C拿到了全部工程款。所以对C来说,这6万块是工程款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D来说,情况就不同了。这6万块属于“因不正当分包而产生的非法利益”,那么,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要收缴“非法所得”。
你看,想拿一纸无效的合同骗钱,到头来终是一场空。所以星律师劝各位:老实赚钱、安心守法,才是人间正道哇!
又扯皮又违法的工程分包,是要闹哪样?
作者:雷声来源:星瀚微法苑

你以为白纸黑字就是合同?你以为只要两厢情愿就不违法?No~no~no~在法律的世界里,从来都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节奏。那么问题来了,总有那么一小撮人,怀着难以被揣测的心理,想要空手套白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