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7年3月22日,苏某在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年交保费3820元。缴费6年后,苏某向法院诉请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其缴纳全部保费共计22920元。
苏某称保险销售人员在向其销售保险时,夸大其词讲述涉案合同交完保费就可拿回本金,存在销售误导。一审中,苏某提供了两份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录音,用以证明保险公司在与其签订合同时,未告知其现金价值的计算方式及金额,也未就合同中的现金价值条款向其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故诉请确认合同中有关现金价值金额的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并要求解除保险合同,退还其全部所交保费。
该案进行了一审、二审,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未支持苏某退还全部保费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一、有关现金价值的约定条款是否为涉案保险合同的内容,是否有效。
二审法院认为,苏某诉请确认现金价值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其请求权基础是基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围绕这一诉请,法院审理认为,现金价值条款虽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是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而成为合同内容的,不存在违反公平原则并损害投保人权利的情形,且签订合同过程中,保险公司分别向苏某送达了《人身保险提示书》、《投保提示书》、《电子投保送达通知书》等,上述文件均对现金价值作出了提示,据此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已采取合理的方式主动履行了提示义务,而苏某并未明确提出说明要求,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说明义务,故其要求确认现金价值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二、在保险合同解除后,太平保险公司应当如何退还苏某缴纳的保费,即应当按照现金价值退还还是将缴纳的保费全额退还。
二审法院认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退还现金价值而非所缴保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本案中,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观点交流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具有明显的“退保黑产”指导痕迹。庭审中,苏某提供的录音目的性极强,并不针对某份保单询问而是单独对现金价值条款进行发问,存在刻意引诱发问和曲解客服答复的情形。与此同时,涉案地区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通过诉讼、投诉等方式主张“现金价值”无效的风险提示》文件,称该地区相继出现投保人通过诉讼、投诉等方式主张“现金价值”条款无效或不属于保险合同内容范围,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的案件。经司法机关查明,集中出现的这批案例,其特点就是投保人在诉讼前在微信群中接受第三方保险黑产的诱导,接受第三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录音,并且根据第三方的指示进行诉讼等活动,而第三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客服录音均内容雷同。本案中,苏某的诉讼主张和其提供的保险公司客服录音都与风险提示中所涉及情形极其相似,具有非常明显的保险黑产幕后操纵指导的痕迹。
本案在保险行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如果法院支持苏某诉请,将颠覆保险行业中通行的“现金价值”“犹豫期”等制度,保险合同的严肃性、稳定性也将不复存在。同时,错误的示范将可能引发该地区新一轮的批量类案诉讼,产生极其严重的不良司法后果。
购买保险产品后退保,是投保人的合法权利,也是契约框架下正常的保险消费行为。然而,“退保黑产”组织往往采取虚假或扩大宣传和承诺的手段,宣称“无条件全额退保”“代理退保”等,鼓动、怂恿、指导不明真相的保险消费者以投诉、静坐、示威或其他滋事方式等途径,肆意毁约、违规违法缠闹、以期获得正常可得范围之外的利益。该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导致消费者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甚至其行为本身也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
近年来,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大对“黑产代理退保”的打击。2022年10月,公安部、原银保监会、市场监管总局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通知》,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多地警方也纷纷下发《“代理退保”黑产犯罪线索》的提示或通知,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也纷纷发布提示文件,并组织以“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活动。显然,携手打击治理“代理退保”黑产,已成为广泛而清晰的社会共识。
在此,也提醒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求理性消费金融产品,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警惕黑产组织“代理维权”“全额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同时,消费者要注重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和敏感金融信息。如果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以保护自身权益。
从“全额退赔保费”诉讼谈到的退保黑产
作者:钟群 霍振兴 康星来源: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22日,苏某在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年交保费3820元。缴费6年后,苏某向法院诉请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其缴纳全部保费共计22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