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女王阿黛尔离婚:1.45亿英镑换自由
“全世界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认识阿黛尔(Adele)的人,另一类是即将认识阿黛尔的人。”英国《泰晤士报》曾这样评价阿黛尔·阿德金斯(Adele Adkins)。
阿黛尔就是这样一种存在。她的专辑里不仅有华丽的编曲、深刻的歌词,而且有创新的音乐理念。而她本人身上总是披着一道神秘色彩,让人入迷,更为她的个人魅力所折服。
2019年4月19日,一则《30岁阿黛尔宣布离婚:7个亿算什么,我要的是自由》劲爆新闻迅速占领国内外媒体的新闻头条。可以说,阿黛尔的一生,犹如“我做音乐不为吸引眼球,而是为了吸引耳朵”一样充满着个性与传奇色彩。
1、天才女王的音乐人生
1988年5月,阿黛尔出生于英国伦敦托特纳姆(Tottenham London)。她自幼受爵士乐熏陶,4岁就开始展露自己的歌唱天赋,14岁开始作曲,16岁便写下了著名单曲《HometownGlory》。青少年时期,便签入神级独立唱片公司XL Recordings。
2008年,阿黛尔发行了首张以自己年龄命名的专辑《19》,全球销量突破760万张,拿下两座格莱美奖。随后,阿黛尔步入人生的音乐巅峰时期。
2011年,阿黛尔的第二张专辑《21》在英国的销量达500万张,全球销量达3200万张。这是21世纪销量最高的录音室专辑,不但在英国专辑榜上盘踞了近3个月的榜首,在全球各个主要的音乐市场也均位居榜首,成为21世纪最畅销的唱片。同时,这也是国际唱片业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简称IFPI)榜单创建以来,年唱片销售历史的最高纪录。
2017年2月12日,阿黛尔凭借专辑《25》获得第59届格莱美奖年度制作、年度专辑、年度歌曲、最佳流行歌手、最佳流行演唱专辑五项大奖。
《泰晤士报》曾报道称:“阿黛尔为青少年树立了一个榜样,一个凭借自身的才华、信心和奋斗获得成功的榜样。她和披头士一样,给自己写歌。”英国前首相也赞誉阿黛尔为“英伦之光”。
2、天后难抵“七年之痒”
据相关人士报道,阿黛尔每7秒钟就可以卖出一张唱片。因为每张唱片的好评率极高,2012年和2016年,美国《时代周刊》两次把阿黛尔评选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人”之一。
英国《Heat》杂志每年都会评选“30岁以下最富有的明星”,阿黛尔自2016年就荣登榜顶,当年她的净资产为1.1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9亿元)。阿黛尔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富有的女音乐人。2018年阿黛尔又在《Heat》公布的“英国30岁以下名人富豪榜”中,再次以1.47亿英镑(约合人民币14亿元)荣登榜首。
在收获财富的同时,阿黛尔也收获了爱情。2011年夏天,阿黛尔与英国金融界精英西蒙·卡内奇(Simon Konecki)相识相爱。2012年10月19日,24岁的阿黛尔生下了儿子安吉洛(Angelo)。阿黛尔与西蒙当时并未结婚,但媒体数次捕捉到了阿黛尔与西蒙一同带孩子的镜头。
2017年第59届格莱美颁奖典礼上,阿黛尔上台领奖时说:“格莱美,我很开心能来这里。我爱你们,我的经纪人,我的丈夫和儿子——你们是我做音乐的唯一理由。”这是阿黛尔首次承认并公开她与西蒙已于2016年结婚的事实。
令人倍感遗憾的是,这段婚姻仅维持了3年。2019年4月,阿黛尔通过发言人和媒体向外界公开了与丈夫西蒙已经分手的消息。虽然至今两人尚未就离婚事宜做出任何解释,也许也不会再有任何解释,但无论如何,这结局总是令人黯然神伤。
据报道,阿黛尔与西蒙结婚前并未签署婚前协议。所以,阿黛尔面临将财产分给西蒙一半的情况。据《镜报》报道,西蒙可以获得阿黛尔1.45亿英镑身家的一半财产(约合人民币6.3亿元)。有知情人透露,阿黛尔表示,她与西蒙离婚不太可能因为财产分割而闹得不可开交,虽然两人分开了,但还是会共同抚养儿子安吉洛。
离婚之时,阿黛尔对于财产的淡然实属少见。正如有媒体称,相比6.3亿元的资产,对于阿黛尔来说,自由更重要。
婚姻不仅是个人的爱情故事,也是最严格的社会和经济契约。毕竟,当感情不在时,婚变给财产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所以此时,君子约定——婚前协议便可以避免更多的纠纷与隐患,毕竟不是所有的离婚者对于财产的分割都如阿黛尔这么“无所谓”。
花式婚前协议:杜绝将来万分之一的婚变
不论国内或国外,不管是社会名流还是普通民众,都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婚前协议的签署与否带来的后果和影响是不同的。
1、最帅“阿汤哥”三度离婚
“汤姆·克鲁斯(Tom Cruise)拥有俊美的面孔和迷人的笑容,身材健美,个性幽默,为人彬彬有礼;无论是在银幕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他都成功塑造了完美情人的形象;他对待生活保持乐观的态度,意志坚定,极具表演天赋;他所饰演的角色具有一种强烈的男性气质和魅力;在现实生活里,他很有经济头脑,做事勤奋上进,是观众心目中的偶像。”这是不同媒体与媒体人对汤姆·克鲁斯的评价。
2012年,汤姆·克鲁斯凭借《碟中谍4》翻身,重获粉丝的心;但与此同时,他却失去了第三任妻子凯蒂·霍尔姆斯的爱。至此,享有“全世界最帅的男人”的好莱坞巨星的婚史再度成为“阿汤哥”迷们热议的话题。
截至目前,汤姆·克鲁斯一共有三段婚姻,皆以离婚告终。
1987年5月9日,24岁的汤姆·克鲁斯与比他大8岁的女星咪咪·罗杰丝在纽约北部举行了秘密婚礼。这场婚姻仅维持了两年多,便于1990年1月告终。媒体对这段婚姻并未有太多报道,也未提及双方是否签署过婚前协议以及双方离婚时针对财产方面的处理情况。
汤姆·克鲁斯与第二任妻子妮可·基德曼于1990年圣诞夜结婚,婚后收养了两个孩子。在汤姆·克鲁斯的三任妻子中,妮可·基德曼应该算是最有名的“阿汤嫂”了。婚后,夫妻恩爱甜蜜,各自的事业也发展得有声有色。但两人的婚姻维持了11年后宣布结束。离婚后,两人收养的孩子由妮可·基德曼抚养。由于结婚时两人并未签署任何婚前协议,所以,汤姆·克鲁斯分了数以亿计的财产给妮可·基德曼。
2006年,美国女演员凯蒂·霍尔姆斯与汤姆·克鲁斯结为夫妻。这是凯蒂·霍尔姆斯的第一段婚姻,但却是阿汤哥的第三段婚姻。然而,仅6年后,也就是2012年,他们签署了离婚协议,终结了这段婚姻。
有消息透露,汤姆·克鲁斯与凯蒂·霍尔姆斯结婚前曾签署了婚前协议,约定凯蒂·霍尔姆斯在这段婚姻关系解除后可以获得“以婚姻维系年数计算每年300万美元的累积所得财产”以及“价值3500万美元的位于美国洛杉矶比弗利山庄的住宅一处”。经媒体披露,这对夫妻在离婚时所拥有的总资产超过2.75亿美元。这也意味着,相较于没有婚前协议制约的“平分财产”,这份婚前协议使凯蒂·霍尔姆斯并未从这段婚姻中得到过多的财产。
最终,因为凯蒂·霍尔姆斯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所以除婚前协议约定的财产外,汤姆·克鲁斯需额外支付给凯蒂·霍尔姆斯母女每月40万美元(每年支付一次)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直到女儿成年。
正如汤姆·克鲁斯首谈离婚感受时所言:“我没有想到,生活是一个挑战。今年你50岁,你认为你已经拥有了一切,然后它们突然被打破,这就是生活。”显然,汤姆·克鲁斯没有想到自己会经历三次婚姻的变故。不过,这三段婚姻也历经了从没有婚前协议到签署婚前协议的转变。
2、“傻根”宝强的前车之鉴
“从《盲井》《暗算》《天下无贼》《士兵突击》到2007年冯小刚导演的贺岁大作《集结号》,王宝强在影视圈一步一个脚印。从阿炳、傻根、许三多到姜茂才,一个曾经的群众演员成为中国当红演艺明星”。这是中国内地草根明星王宝强成长的路径。
王宝强凭借个人的努力与拼搏,演艺之路可谓风生水起,不断斩获“最具人气男演员奖”、“80后十大影响力人物”、“最深入人心电视形象奖”等多项影视大奖,自己导演的作品也屡次获大奖并刷新票房纪录。
相对于王宝强演艺之路上人气的不断飙升以及备受观众关注与喜爱,他与前妻马蓉的婚姻却一直遭受质疑。从2011年官宣结婚到接下来的5年里,从恋爱结婚时的甜言蜜语到离婚时的恶言相向,甚至你死我活的赤膊肉搏,“宝马之战”随着王宝强2016年8月14日凌晨发出的离婚声明拉开了帷幕。两人一系列诉讼与闹剧的背后,无疑是对于财产的觊觎与争夺。
据媒体报道,双方离婚中涉及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屋(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的股权及出资、高级轿车、各类奢侈品等,还有存款、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总价值近人民币2亿元。2019年1月,随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前解除王宝强被冻结股权,这场历时3年的“宝马之战”终于落幕。据知情人士透露,夫妻两人共同财产近2亿元的分割对王宝强有所倾斜。
王宝强得到了看似有利的离婚判决。然而,在离婚战争中,自始至终没有胜利者,于双方而言都是失败者与受害者。同样没有签署任何婚前协议,但王宝强远没有阿黛尔那么“豪气”,任凭马蓉分走自己的一半财产;马蓉也没有西蒙那么理性与理智,愿意和平分手并于离婚后与王宝强共同抚养双方的孩子。为了各自的利益,两人剑拔弩张,为达目的不惜一切代价。对于双方以及双方的子女,俨然是猜到开场却无法猜测结局的一场悲剧。
股神巴菲特曾有言,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投资并不是买入哪种股票,而是选择跟谁结婚,“在选择伴侣这件事上,如果你错了,将让你损失很多。而且,损失不仅是金钱上的”。实际上,除了影视明星,对于企业家、企业主而言,婚前协议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财产保障的法律手段。它不仅是基于企业家自身利益的保护,而是更多还要考虑公司长期的稳定与投资人利益。
3、教科书级的“强哥版”婚前协议
无论是身家上亿的超级富豪,还是身处创业大潮中的新富潜力,个人婚姻的变动往往会超出个人隐私的范畴,也会被外人将婚姻变动的事实与其个人信誉、经营企业的能力等综合在一起,成为衡量和评价企业的因素之一。这势必对企业经营以及家庭财富产生影响。甚至有学者预言,企业家的婚姻状况正逐渐成为影响企业未来生存与发展的新指标。因此,公众对婚变的公司创始人、控制人或高管的个人印象或评价,势必会对公司的股价甚至将来的发展趋势产生重大影响。
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与“奶茶妹妹”章泽天的婚前协议堪称教科书级。
《财经》杂志这样评价刘强东:“他出身平凡、行事果敢,有时显得鲁莽,却拥有独到的战略眼光,而且越来越表现出超越草莽英雄的潜质。十一年,昔日草莽英雄终成今日商业领袖。但越是接近成功,就越是感受到失败的迫近。他没有停下,他是刘强东。”
刘强东与章泽天的恋情于2014年4月被曝光后,一直备受关注。2015年10月1日,两人在澳大利亚正式注册结婚之前签订了婚前协议。这份婚前协议一直被誉为“教科书级”的婚前协议。
2015年8月7日,京东集团在发布财报时宣布,经由京东集团董事会决议,批准2015年5月针对公司董事长兼CEO刘强东的一项“为期10年的薪酬计划”。该计划的详细内容为:“公司董事长兼CEO刘强东在计划规定的10年内,每年基本工资为1元,且没有现金奖励。但根据京东的股权激励计划,刘强东已经被授予2600万股A类股权,每股执行价为16.70美元。而在这10年内,公司不得再向刘强东授予额外股权。”这份协议几乎保证了刘强东10年内在京东获得的财产都是婚前财产。在这期间如果离婚,除了刘强东赠与章泽天的财产外,几乎难有其他可以依法分割的财产。换句话说,10年之内,刘强东每年的收入是1元。只有当京东后续对刘强东进行股权激励,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婚姻是以离婚为目的的,不少企业家虽可以叱咤于商海之中,但却往往在离婚斗争中无法承受因为爱恨情仇的情感纠葛、缁铢必较的金钱争夺、指手画脚的舆论评说带来的压力,最终还是被婚变这根稻草扼住咽喉。
为了避免万一离婚状况下双方为了财产而剑拔弩张的悲剧发生,“君子协定”确实是必要的。正如马克•扎克伯格选择在Facebook上市后第二天结婚,再如比尔•盖茨和梅琳达为了保证微软公司的“安全”而被迫签署了婚前协议一样,都是希望以此杜绝将来万分之一的婚变可能性给企业或公司造成影响。
婚前协议:“签”还是“不签”
婚前协议是将要结婚男女双方签署的、并于结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从长远来看,订立婚前协议的成本远低于无婚前协议的当事人最终在法庭上为财产分割而争议的消耗。
1、高离婚率亟须防患于未然
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437.4万份,比上年增长5.2%。另外,根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在中国日趋上升的离婚数据中,40岁至50岁的人已经占相当高的比例。在这一群体中,不乏很多“创一代”和高净值人士,这一群体的婚姻变动往往牵涉更多的财产与经济纠葛。
相信爱情固然重要,但步入婚姻殿堂前,对于防范因离婚而发生的纠纷必须做到未雨绸缪。即便离婚时能像歌手薛之谦一样甘愿将全部财产留给前妻自己选择“净身出户”,或者如英国哈里王子一样豪气到对自己3000万英镑(折合人民币2.6亿元)的资产无须设防,签订一份婚前协议也是有必要的。在财富爆发式增长的年代,个人财富的增长往往与企业财富或家族资产密切相关。婚前协议除了可以避免将来婚变给双方带来的不良影响,也可以避免家族财产或企业受到牵连。毕竟,企业家的婚姻变动往往会对企业或整个家族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
2、婚前协议日益受青睐
传统思想观念中,大多认为结婚前签署婚前协议是件伤情感的事情。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传统观念的转变,婚前协议已经从过去人们无法接受的“怪物”变成了越来越受欢迎的“护身法宝”,并被越来越多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人所接受。
根据网络婚恋平台网站2014年做的调查数据显示,13.4%的网友觉得婚前协议“很好,自己会签”,38.9%的网友表示“不喜欢婚前协议,但不排斥订立”。2015年一项京津冀地区涉及约6500人的调查显示,愿意接受婚前财产协议的民众比例达31.81%。2017年12月,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99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7.9%的受访者表示能接受签署婚前协议,其中56.4%的受访者觉得有必要签署婚前协议,20.5%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而只有21.7%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能接受。
近年来的调查数据显示,国内对于婚前协议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从民众对于婚前协议接受度的不断提高可以看出,“婚前签署协议会影响夫妻感情”、“谈钱伤感情”等传统观念已经越来越淡。
3、婚前协议背后的法律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可以在婚前签署,称之为婚前协议。婚前协议须以书面形式存在。婚前协议生效后,双方的婚姻财产则由法定的共同财产制变更为约定财产制,即根据双方签署的婚前协议内容明确相关财产的归属,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若双方结婚之前没有签署任何婚前协议,且婚后也未签署任何类型的财产协议,则双方出现婚变时,需要根据所涉及的法定财产制度确定离婚双方婚后财产的性质。
由此可见,如果双方没有签署任何婚前协议或婚内协议,则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均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司法实践中,如果不存在需要考虑的特殊情况,对于婚后财产的分割原则为平分。如王宝强离婚案件中,双方并未就结婚之后的财产分配与占有进行婚前约定。如若不予考虑马蓉的过错等因素,则原则上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后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双方之间进行平分;反之,如果王宝强在与马蓉结婚之前便有了一纸之约,相信故事的结局定是另一个版本,并且马蓉也无须为了从王宝强的碗里多分几杯羹而不遗余力且不惜一切代价地上演一幕幕“狗血大片儿”,王宝强也不至于在离婚的纠纷旋涡中备受折磨。当然,他们天真无辜的孩子也会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4、“丑话说在前头”降低婚变成本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第十八条明确将下列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双方没有婚前协议的约定,婚后产生的经济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的签署必须严格遵照法律的规定。否则,如若某些条款超出了法律调整的范围,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等,都极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纵然婚前协议可以防患于未然,但是,如若能保持婚姻的稳定幸福,于婚姻双方而言,更是一件幸事,也是对个人财富以及公司、企业长久发展的最大支持与保障。
婚前协议:“签”还是“不签”?
作者:赵宁宁来源:金诚同达

天才女王阿黛尔离婚:1.45亿英镑换自由 “全世界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认识阿黛尔(Adele)的人,另一类是即将认识阿黛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