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有风险,深爱需谨慎---"微信附近人"真的亲近吗?

来源: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骗财骗色,在男女谈恋爱中时有发生。我们当中大部分人仅仅把这归为一个道德声讨的层面,而并没有看清这事件表面之下的本质。其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有些人以谈恋爱为名义,行诈骗之事。

骗财骗色,在男女谈恋爱中时有发生。我们当中大部分人仅仅把这归为一个道德声讨的层面,而并没有看清这事件表面之下的本质。其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有些人以谈恋爱为名义,行诈骗之事。受害人在面对恋人的突然消失、感情的突变、钱财的减少,除了认为对方狼心狗肺、自己倒霉、伤心落泪、谩骂对方之外,可能根本不会想到自己实际上已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意义上的受害人了。更别说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到公安机关报案,让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本人将自己亲手办理的案件,在此写出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帮助到正在受害、已经受害、未来不再受害的女性朋友们。
2013年11月的一天,我在办公室里接待了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化名:琳达)。琳达手中拿了一张六万人民币的借条,说是打借条的人欠债一直不换,人也联系不上。因为她借出去的六万元,是从家人和朋友处借来的,现在她这些钱收不回来,心里压力非常大,希望律师能帮她把这些钱要回来。我仔细看了这张欠条,借贷关系是很明确的,但是如何能在法院以民间借贷为事由胜诉以后,在执行程序中能确实保障债权的实现,是我更为关注的结果。为此,我仔细询问了琳达的身份、借给对方钱的原因、与借钱人的关系、借钱人的身份职业等等这些看似与已经明确的借贷关系无关的细节。因为我知道,一个看似孤立的结果,其实与方方面面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在这关联中我们总能找到突破,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看到琳达说话吞吞吐吐、面漏难色,我安慰其要相信律师的职业道德,我不是在打探个人的隐私,而是为了能更好的帮助她。随着事情的娓娓道来,一个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故事,就这样在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身上发生了。
2013年的4月,就读于A市某职业院校某专业的琳达快毕业了。在百无聊之中,琳达玩起了“微信附近人“。一个自称大伟(化名)的男人与其打招呼,琳达就通过了微信好友认证,两人在微信上聊了起来。大伟自称是从台湾来A市做房地产开发生意的,年龄30岁,至今未婚。经过几次聊天,琳达与大伟见面了。也许是出于感情的寂寞,也许是出于找工作的压力,也许是出于今后能嫁入更好的家庭,琳达在与大伟见面后没多久两个人就建立了恋爱关系。在这期间随着两人交往的加深,大伟陆续以要回台湾需要费用,生意上打点需要费用,需要给琳达办理台湾的签证需要费用等等名义问琳达索要钱财。琳达虽然没有钱,也觉得对方小气,但是只要想想以后能有个好的归宿,心中的不满也就转瞬即逝了。也许是女人天性里的用情至深,慢慢的琳达对这个男人的感情越陷越深。琳达平时对自己很节俭,却对眼前这个男人花钱从不吝惜,小到吃饭穿衣,两个人的日常花费都是由琳达来支付。也许这就是所谓爱一个人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花钱吧。
我问琳达:“既然你们感情很好,为什么你会问他要这笔钱,这笔借款是如何发生的。”琳达说到:“因为我给他花的钱,都是我借的钱。最近我同学有急事让我还钱,我就问他还钱的事。结果他口头上答应,却一直未还。我打他的电话他就一直躲着我,现在他的电话号码要么是停机,要么是不接。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接着问:“大伟平时跟你在一起是什么口音?有没有带着台湾人的口音?他会讲A市方言吗?”琳达说:“她会说台湾话,我听见过,也会讲A市方言,而且也比较流利。”我继续追问:“你凭什么相信他是台湾人?”琳达说:“我看见过他的台湾身份证,也看见过他在大陆的身份证。”随着对琳达引导式地追问谈话,我越来越觉得这个所谓的大伟身份可能是假的,这不是一件简单的民间借贷,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个“大伟”的真实身份也许就藏在A市的某一处。
出于职业的要求,也出于女性的同情,我下决心把这件事要彻查清楚。我让琳达凭记忆回想起大伟的台湾身份证号和在大陆的身份证号,并要了一张大伟的照片。经落实大伟的台湾身份证号是假的,随后凭琳达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在公安机关派出所竟然查到了所谓“大伟”的户籍信息。经琳达提供的照片与户籍资料的照片核实,竟然是同一人。这个所谓的“大伟”终于浮出了水面。
“大伟”真名张伟(化名),年龄25岁,A市某村农民,初中文化,已婚。通过查到的信息资料和之前琳达的陈述,我已经很清楚的确信,这是一起以恋爱为名的诈骗案。虽然,张伟也许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故意,只是好吃懒做,贪小便宜,不负责任,游戏感情。但是他的行为事实上确实已经触犯了刑律。甚至,包括琳达本人也许都没有认识到自己是被骗了。我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琳达。琳达此时幡然醒悟,追悔莫及。征询了琳达的意见后,我们准备了报案材料,在我的陪同下,琳达鼓起勇气走进了公安机关。
经过我们给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在大家一起的努力下,公安机关抓获了张伟。在犯罪嫌疑人到案的那一刻,我的心落地了。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张伟如实供述了自己伪造身份,编造虚假理由骗取钱财的事实。面对法律的威严,张伟及其家人愿意给受害人琳达退还被骗取的钱财,以期获取法律的从轻处理。
这是一个好的结果。不是因为律师办案的胜利,也不是琳达弥补了经济上的损失。而是,我觉得我安抚了一个受骗少女受伤的心灵,让这个品性不良的男人受到教训,不再出去继续欺骗无辜女性。琳达拿到这笔钱,偿还了债务。经过这件事,她踏踏实实的走上了工作岗位,有了自己的事业,并为之努力,这是我最为欣慰的。
作为一名女性,我能体会到女性天性里的善良、纯真、爱心;同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提醒年轻女性同胞们,人生的路要一点一点走,看似是捷径,其实是陷阱;要有一个明辨是非的大脑,防范的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林忆莲的《伤痕》有一句歌词是:“女人独有的天真和温柔的天分,要留给真爱你的人。”
王菲律师办案手记篇
关键词【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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