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东法院能动司法十大典型事例

来源:山东高法

文章摘要
事例1 威海中院构建全方位多领域府院联动机制 【主要做法】 威海中院积极争取威海市人民政府支持,通过“召开会议、会签文件、旁听庭审”等形式,建立完善市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

事例1 威海中院构建全方位多领域府院联动机制
【主要做法】
威海中院积极争取威海市人民政府支持,通过“召开会议、会签文件、旁听庭审”等形式,建立完善市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与威海市人民政府会签《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联动内容包括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6个方面。立足审判职能,能动融入社会治理进程,与相关行政机关相向发力,合力把更多社会治理问题解决在前端,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提升的双赢、经济社会发展的多赢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的共赢。2023年,威海全市法院紧紧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行业主管部门、基层政府等形成化解合力,将2.7万件纠纷化解在诉前。
【推荐理由】
威海中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建立完善市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府院联动向机制化、常态化、全覆盖提升,工作开展早、行动快、成效好。联动意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举措扎实,选取的重点联动领域紧贴社会热点、司法难点,通过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迪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朱立华:山东高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建立了省级层面的府院联动机制,联动广、措施实、效果好,推动法治山东建设。威海中院建立市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六大重点领域,推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有力地服务和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事例2 枣庄法院成立诉前调解中心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主要做法】
枣庄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体系,成立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努力构建抓前端与抓末端并举、诉讼内与诉讼外并行、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的诉源治理模式。枣庄市委召开“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暨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建设现场观摩会,在枣庄全市推广诉前调解中心建设。山亭区、市中区两家法院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诉前分流案件5424件,调解成功2736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50.4%,比枣庄全市法院平均高出17.7个百分点。
【推荐理由】
枣庄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成立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主动将诉前调解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前置司法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以法院专业优势为多元治理主体赋能增效。推动“诉前调解”指标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责任。通过“诉源-诉前-诉讼”一体治理的新模式,有效释放出各类解纷力量的集群优势和叠加效应,助推市域治理工作现代化。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枣庄市第三中学教师 孙晓颖:山东法院坚持“枫桥经验”,做实诉源治理“大文章”,加强府院联动,强化诉前调解,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枣庄法院成立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将立案诉服、多元解纷、速裁快审等职能,与“一站式”矛调中心融合互促、一体运作,前置审判力量做实指导人民调解职责,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诉前,打造了新时代诉源治理枣庄新“枫”景。
事例3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小法庭”彰显金融审判“大作为”
【主要做法】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原金门路法庭打造为金融案件专门法庭,能动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设立金融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打造“小徐走金融”普法宣传品牌,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成立金融案件“调立审执”团队,集中审理执行金融类、知产类案件,建成金融类案线上速裁E审平台,形成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为一体的集约化办案模式,实现调解“分口”、立案“入口”、审判“关口”、执行“出口”在人民法庭的有机衔接。2023年该法庭服判息诉率99.2%,有力服务了区域金融发展。
【推荐理由】
人民法庭是推进社会治理、保障社会稳定的最前沿。该法庭针对辖区金融产业聚集、金融案件类型化等特点,立足能动司法,打造为金融案件专门法庭,实现金融纠纷的调立审执“一站办成”。多方式加强与辖区银行机构的联系,形成双向联动共促金融纠纷化解的格局。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青岛曹村草莓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王倩:金融稳,则经济稳;法治强,则国家强。山东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作出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筑牢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的司法防线。青岛市市南区法院金融审判法庭作为金融案件“调立审执”一体化运行的人民法庭,建立集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为一体的集约化办案模式,使大量金融纠纷得以高效化解,是金融司法协同发展的生动注脚,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事例4 烟台中院打造“法护航•益企行”品牌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做法】
烟台中院以司法助企工作为切入口,倾力打造“法护航·益企行”司法助企品牌,建立健全院领导带队对接在建重大项目、司法助企联络专员等工作机制。设立园区法官工作站、“法联暖企”工作室,组织开展“四问四帮”活动,走访联系企业1200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1356个。优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妥善化解涉企纠纷3万余件,涉案标的290亿元。健全破产处置“预重整”,助力台海核电、东方海洋等20家重点企业“破茧重生”,盘活资产66.6亿元。完善涉企执行“预处罚”等工作举措,为2340家企业修复信用。新华社、《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专题报道。
【推荐理由】
烟台中院将能动司法理念落实到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发挥“法护航·益企行”司法助企品牌引领作用。创新优化司法助企联络专员、涉企案件审判执行等机制,打造服务区域重大项目建设、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助推特色产业发展的能动司法模式,构建法企“亲清”“常畅”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烟台张裕公司副总酿酒师、技术中心副主任 张葆春:山东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审判自觉做实能动司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工作意见和措施,展现了能动履职、服务发展的智慧担当。烟台中院打造“法护航·益企行”品牌,创推司法助企联络专员、“四问四帮”助企活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等举措,构建了法企之间“亲清”“常畅”的良性互动关系,努力以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实打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事例5 利津县法院全力打造“津心河护”品牌 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主要做法】
利津县法院以实施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改革为契机,全力打造“津心河护”环资审判品牌,探索形成以巡回审判、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执法司法联动为抓手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路径。依托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应用“枫桥经验”破解土地纠纷难题,推行农村土地纠纷府院联动调处机制,深入滩区实地勘查,在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巡回审理41件次。开通执法司法“直通车”,推动建立“河湖长+生态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协作工作机制,实现“1+1+1+1>4”协同效应。打造恢复性司法新模式,形成由法院主导,公安、检察、河务、生态环境等5家部门联动,其他相关部门和利益关联方N方参与的“5+N”生态损害赔偿联动机制。
【推荐理由】
利津县法院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探索以巡回审判、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执法司法联动为抓手的环境资源审判路径,形成“津心河护”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
【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利津县凤凰实验中学教师 张莉芳: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山东法院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用法治力量守护了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利津县法院坚持“绿色、生态、保护、恢复”的司法理念,全力打造“津心河护”品牌,形成了依法裁判、执法司法联动、恢复性司法“三位一体”的环境资源审判路径,是能动司法的生动体现,为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智慧、彰显了法院担当。
事例6 日照中院筑牢“四道防线”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主要做法】
日照中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以日照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意见》,建立重点执法领域规范指引、重点案件逐案联合化解、败诉案件“一案一建议”机制,筑牢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诉讼化解、考核保障“四道防线”,推动行政争议解决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转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日照全市法院34.6%的一审行政案件调解和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五年保持100%,“一把手”出庭率位居全省前列。
【推荐理由】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是司法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关键之举,也是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日照中院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把府院联动作为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行政、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争取市委支持,联合行政机关构建起“行政主导、司法终局”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切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代表点评】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加山:行政审判工作事关全面依法治省全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山东法院坚持把行政审判置于社会治理全局中谋划,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日照中院通过深化府院联动,建立重点执法领域规范指引、重点案件逐案联合化解、“一案一建议”等机制,在办理每一起行政案件时,都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质解决问题作为最终目标,构建起行政主导、司法终局的行政争议化解模式,有力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
事例7 寿光市法院蔬菜特色法庭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主要做法】
寿光市法院积极推进“蔬菜法庭”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精准护航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激发人民法庭建设的“红引擎”。创建“稻法蔬香”党建品牌,将多元解纷融入乡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村庄,着力提升诉源治理的司法能力水平。二是服务产业强基,筑牢蔬菜产业发展的“防护堤”。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和智慧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司法保护,帮助企业理顺法律合同500余份,诉前化解纠纷1200余件。三是立足专业审判,搭建菜农权益保障的“连心桥”。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审理涉蔬菜纠纷292件,为菜农挽回损失400余万元。稻田“蔬菜法庭”入选全国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新华社宣传报道。
【推荐理由】
寿光市法院着眼蔬菜产业发展和菜农权益,依托人民法庭成立“蔬菜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加强法治宣传,统一裁判尺度,指导调处寿光全市涉蔬菜矛盾纠纷。依托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链条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桥头堡”作用。
【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寿光市稻田镇崔岭西村党支部书记 崔玉禄:山东法院依法服务产业强基,精准护航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为“菜农”代表,感受尤其强烈。寿光市法院聚焦服务拓展创新“三个模式”,着眼助力蔬菜产业发展和菜农权益保护,实现“蔬菜法庭”与专业合作社、瓜果市场联合预防化解涉蔬菜纠纷,把庭开在菜市场,将法送进大棚里,让菜农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有了“蔬菜法庭”的护航,我们一定能把菜种得更好,把寿光蔬菜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事例8 宁阳县法院探索打造“息事宁人”能动司法品牌
【主要做法】
宁阳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司法审判参与社会治理功能,紧密结合宁阳颜子后裔聚集地和复圣文化发源地的区位特色,主动将“无讼”思想传承并转化为新时代“息事宁人”举措,实行“三链同治”诉源治理模式。一是争取县委支持,统筹各方力量,推行全域共治,推动诉源治理由“法院主推”向“县委主抓”转变。二是用好非诉解纷“调节阀”,拓展诉非联调链。三是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23年,辖区万人成讼率保持泰安全市最好,诉前调解、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执前和解案件数达1243件,基层治理单位调解化解成功率100%,民商事诉讼案件增幅低于泰安全市平均值10个百分点。
【推荐理由】
宁阳县法院坚持以改革为统领,聚力打造“息事宁人”能动司法品牌,推动源头止纷、非诉解纷、诉讼定纷,丰富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实践,延伸司法审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功能,促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预防机制,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山东鲁珠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建国:山东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显著成效。宁阳县法院立足颜子后裔聚集地和复圣文化发源地区位特色,深入践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将新时代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结合,探索的“三链同治·息事宁人”能动司法品牌,最大限度实质化解纠纷,减少衍生案件,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了实处。
事例9 淄博中院创新“三化三赋能”联动执行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主要做法】
淄博中院创新“三化三赋能”联动执行模式,以信息化手段解决“查人找物难”。一是赋能多跨,应用协同化。研发智慧执行平台并对接政法委综治平台,实现网格协助执行线上办理。已通过网格员协助执结案件489件。二是赋能联动,信息共享化。与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动,在山东通APP建立“法院股权查控一件事”平台,由以往柜台办理升级为“掌上”股权查控,平均查控时限压缩80%。三是赋能集约,轻投高效化。将智慧执行平台嵌入山东通APP,实现零成本投入,具备较强复制推广性。获评2023年度“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优秀成果”,入选省“数据赋能”项目。
【推荐理由】
淄博中院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格局提升推进执行联动,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的联动执行体系。以事务集约推进质效提升,通过智慧平台集约办理,切实推动解决“查人找物难”,执行法官平均办案时限由70余天降为50余天,效率提升31.8%,股权查控最快20分钟办结。
【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董士慧:山东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执行工作不断向前端延伸,让更多“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淄博中院围绕综合治理执行难,创新打造“执行网格e中心数字化平台”“协助法院执行一件事移动平台”,通过数字赋能、系统集成,实现法院派单一网流转、网格协执双向发力、股权查控掌上办理、部门联动信息共享,以数字化手段解决“查人找物”难题,实现了执行办案质效和人民司法满意度“双提升”。
事例10 乐陵市法院构建代表委员特邀监督调解机制
【主要做法】
乐陵市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创建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和人大代表特邀调解机制,聘请6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邀监督员,50名人大代表为特邀调解员,根据法院特邀或当事人申请参与个案的实质性监督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讲清楚案件背后的司法理念、司法特点和内在规律,为更好地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共邀请代表委员监督案件196件,调撤率43.8%,邀请人大代表调解案件113件,调撤率69.6%。
【推荐理由】
乐陵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建立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和人大代表特邀调解长效机制,搭建代表委员监督平台,参与个案监督和个案调解,通过鲜活的案例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践行为民宗旨,妥善化解纠纷,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党委、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普遍认可。
【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甄明辉:山东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乐陵市法院构建代表委员特邀监督机制和特邀调解机制,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赋强司法公信,有利于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司法的可接受性,促进了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同时也为代表委员深入了解法院工作,加强监督工作,掌握社情民意,搭建了平台、拓宽了渠道。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