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和主播约定KPI,如何处理解约问题?

来源:知信法务

文章摘要
本篇主要以一则案例,解析主播与商家订立服务合同后实际履约中的问题。

本篇主要以一则案例,解析主播与商家订立服务合同后实际履约中的问题。
案例引入
2021年3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直播服务合同》,约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直播推广活动,并且指定主播、平台以及场次;
费用按照固定服务费,每条商品链接63600元;
甲方不得制定KPI等销售额考核指标,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合理预估量,但对于预估量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不保障销售额,但如未按要求进行直播,需协商补播遗漏事项,无法协商补播,则乙方全额退还服务费,协议即刻终止;
合同附件一为《合作主播明细表》,附件二为《合作商品明细表》。
2021年3月24日,原被告就《直播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场次未如期完成,达成 补充约定,甲方另行支付1060元(含税);
如2021年3月26日,仍不能如期完成直播,乙方需全额退还甲方所有费用。
现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直播推广服务,要求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退还全部费用64660元。
争议焦点
被告是否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中认为,关于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约定进行直播,根据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看出。
原告认为被告的指定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并未进行试吃,且讲解过程中未突出原告品牌名称属于根本违约。
但合同中并未对产品试吃以及由谁试吃作出明确约定,故不能就此认为被告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风险提示
商家与主播之间签订服务合同,委托网络直播推广服务,应签订服务合同,并就主要条款进行明确,关键性条款要有具体约定。
例如:KPI考核指标,违约情形,损失承担,解除合同情形等。
订立合同并且遵循合同履行,是一种契约精神的体现,但在当下,合同履行不能或者违约情形频现;
法律对于合同解除要求存在根本违约情形,根本违约情形一般要求订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此认定一般较为严格;
且主播行业目前仍有很多乱象未及时纠正与规范,为了避免在出现纠纷时,合同条款无法保护自身权益,建议订立合同一定要审慎,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把关。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