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大高材生到今日阶下囚——吴谢宇弑母案随感

来源:红邦律师

文章摘要
随着前些日子吴谢宇弑母案一审结果的宣判以及今日的“吴谢宇不服死刑判决将上诉”的居高不下的新闻搜索热度,这个昔日北大学生的弑母案件又进入了民众的视野。

随着前些日子吴谢宇弑母案一审结果的宣判以及今日的“吴谢宇不服死刑判决将上诉”的居高不下的新闻搜索热度,这个昔日北大学生的弑母案件又进入了民众的视野。
我们先梳理一下案件的时间线:
2015年上半年,被告人吴谢宇产生杀害母亲谢天琴(被害人,殁年48岁)之念,网购刀具等作案工具后,于7月10日在家中将谢天琴杀害。
作案后,吴谢宇谎称谢天琴出国陪同其交流学习,骗取亲友钱款共计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抓捕,吴谢宇先后向他人购买10余张身份证件。
随后吴谢宇开始逃亡,直到2019年4月21日,吴谢宇在重庆江北机场被警方抓获。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2021年8月30日,记者从吴谢宇辩护律师冯敏处了解到,当天上午她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完成了对吴谢宇的会见,吴谢宇向其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且不论吴谢宇案的最终结果如何,这起案件目前的死刑判决无疑符合大多数人的正义观。
在我国“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政策下,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此处的“罪行极其严重”的评价是将客观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相结合、相统一。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吴谢宇在庭审时提到的杀人动机是其父病逝后,认为其母亲的生活已经失去了意义,遂产生杀人的念头。但动机不影响主观恶性的认定,正如一审判决书所言,吴谢宇为故意杀人,实施长时间预谋、策划,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且弑母行为严重违背家庭人伦,践踏人类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到案后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于这样的判决结论,我认为,无论是有亲属谅解,还是对吴谢宇假想动机的同情,恐怕都难以改变死刑的结果。
死刑最凸显的是刑罚的报应和预防功能,且首先侧重于报应,即所谓恶有恶报。同时,对于社会其他人也实现了威慑和预防的目的。那种忽视公义、滥施恩情的人道主义藏着太多的伪善,为了抽象的人类而无视具体人的悲苦,为了假象的理性平衡和未来景象而忽视了当下的现存于世的人们的泪水,这会深深伤害人们朴素的正义感。关于此,孔子有句话如是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当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同时我们应该承认,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认识能力也存在缺陷,因此司法制度必然具有不完美性,这就是为什么程序正义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只有通过程序正义才能更好地追求实体正义。破坏世界的往往不是一开始就自称是恶魔的人,而是自诩主持正义的道貌岸然者,不止一个的案例告诉我们,程序的正义和对权力的合理限制有多么重要。
迈向光明之路,注定荆棘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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