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龄童怒斥名字被抢注

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

文章摘要
12月10日,@六小龄童发长文表示,“六小龄童”这个艺名被恶意抢注商标,并晒出不少以“六小龄童”为名的不同产品及商标,呼吁对“西游文化”等相关经典品牌进行维护。 是否属于恶意注册?

12月10日,@六小龄童发长文表示,“六小龄童”这个艺名被恶意抢注商标,并晒出不少以“六小龄童”为名的不同产品及商标,呼吁对“西游文化”等相关经典品牌进行维护。

是否属于恶意注册?敬请海内外的网民评论
2011年3月份广东汕头有人以“六小龄童”的名字注册了商标,在初审公告期最后一天我亲自去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了异议申请书,时隔一年后,在年底前收到了《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我之所以要制止那些恶意注册的商标,是因为多数观众都知道我的艺名“六小龄童”,一旦这些商标注册成功,用于制造、出售某些不健康或与西游文化无关的商品,会起到误导消费者的作用。
今年7月至今,我陆续从中国商标局的网站上看到有8个以“六小龄童”的名字注册的商标,只有一个标明了初审公告期及异议申请截止日期并已成功注册,为何这种现象屡屡出现?除了法律不健全,还要从我自身找原因。
1994年9月29日我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上海六小龄童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由我的大哥章金彦任董事长从事艺术形象的商业开发,商标“六小龄童”品牌及我扮演的孙悟空的艺术形象得到了国家工商局的特批和保护,我已注册了二、三十个商标,包括儿童香皂、牙膏、玩具、童鞋、童装、帽子、糖果、牛奶等。而自2012年之后,由于我工作繁忙,无暇顾及新的商标申请。进入移动互联时代后,我公司名下的电商时代核心商标类别都鲜有申请,时代在变,而我公司的商标战略却一直未变,甚至几年都没有行动用相应的商标战略来对应布局时代对名下品牌的需求,从中显示出我公司对六小龄童等品牌的商标战略布局不够,故给他人得以钻空子的机会。
恶意注册的商标居然能获得初审公告,我因工作忙不可能时刻关注这些初审公告,很可能就错过提交异议申请,网民朋友们对此有什么好的建议?
如何在网络时代对“西游文化”等相关经典品牌进行维护、继承、发扬和创新?不仅是我,也是每位喜爱西游文化的人都值得关注的问题,我会抽时间完善六小龄童等品牌的商标战略布局,亡羊补牢,不给恶意注册者以可乘之机。
(整理自新浪微博)
章金莱先生在文中问,错过提交异议申请怎么办?
小编提醒,还有无效宣告程序可利用!
1. 商标局查询页面上显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文”是指商标局收到了申请文件,并不等于该商标被注册。
2. 申请商标初审公告后,如果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未被提起异议,该商标将被核准注册。
3. 如果章金莱先生错过了异议期想维权,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公告后五年内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程序。
4. 还有一条“侥幸”的路子:如果该抢注商标未投入实际使用,待该商标注册满三年后,提起“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5.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懒人,请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