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代为支付转让价款,是否合法?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却让公司代为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当有合同或其他依据。公司代付款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付款时已负有高额债务,该转账行为亦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应当认定公司以代付款之名行恶意转移财产之实,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公司转账行为。
债权人知道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未超过一年, 法院为何认定撤销权已经消灭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公司与他人恶意串通,股东能否“撤销”生效判决?
公司股东认为公司与他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或通过诉讼损害其股东权益,起诉请求撤销生效判决的,如果生效判决未判决股东承担法律义务,则应认定股东与案件处理结果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股东不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资格。
精选案例合辑之“撤销权”
作者:李慧来源:公司法研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代为支付转让价款,是否合法?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却让公司代为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当有合同或其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