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辅助来打野”:改编版《李白》如何呢,李荣浩又能怎?

来源: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单依纯在《歌手2025》中演绎的改编版《李白》,一句“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引爆了现场气氛,而她反复吟唱的“如何呢?又能怎?”则如同魔咒一般席卷了全场。

单依纯在《歌手2025》中演绎的改编版《李白》,一句“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引爆了现场气氛,而她反复吟唱的“如何呢?又能怎?”则如同魔咒一般席卷了全场。一方面,这首歌的播放量达到了3亿次,另一方面,由于其洗脑的旋律,被网友戏称为“高考禁曲”,话题#单依纯疯了#更是登上了热搜榜的首位。
过度商业化?亵渎经典?还是代际审美裂痕?这些都不是笔者的专业范畴,我们来聊聊法律问题:
一、“骂”错人:关于侵权主体的认定问题
众多文章标题如“单依纯魔改《李白》……”“单依纯改编《李白》……”等,均存在对侵权主体认定的错误。若改编《李白》的行为涉嫌侵权,单依纯作为歌手,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公开表演作品”,若未经许可,则可能侵犯了表演权,这部分将在后文中进一步探讨。至于改编行为本身,涉嫌“侵权”的主体应为“改编词曲:常石磊;改编编曲:常石磊”,而非单依纯。

二、“魔改”和“神改”的边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权认定
丁太升先生认为,单依纯在演绎《李白》时所加入的念白环节显得极为尴尬且低俗。他批评这些念白充斥着狭隘的圈内术语和粗俗的重复,缺乏智慧与深度。
暂且不论观点的高下之分,所谓的“小圈子用语”可能仅是代际认知差异的体现。例如,“我本是辅助,今夜来打野”这一句,源自《王者荣耀》中“李白”角色作为刺客的设定,以及单依纯平日里频繁使用辅助角色朵莉亚的背景故事。截至2024年底,《王者荣耀》的全球累计注册用户已超过8亿,中国大陆的日活跃用户(DAU)峰值达到1亿,稳居全球移动游戏市场的领先地位。从任何角度审视,都难以将《王者荣耀》归类为小众游戏。
将游戏元素融入歌曲被认为是低俗,而将歌剧元素融入歌曲则被视为高雅?关于这一点,我们暂且不作讨论。让我们回到法律问题上来,改编到何种程度会被视为“魔改”,即侵犯了原作品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项)系一项非常重要的著作人身权,具有永久性、不可转让性、不可放弃性,即为“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比较著名的“魔改”构成侵权的案子,譬如《九层妖塔》电影改编《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小说侵权案,《崩坏:星穹铁道》游戏泄密魔改案、《甄嬛传》枪战魔改案等,其中不乏已经获得合法的改编权,但最终被认定为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结合司法实践来看,是否涉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侵权主要考虑:是否实质性改变原作品的核心表达、是否损害作品同一性或作者声誉,需结合改动的主观意图、客观影响及授权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譬如在“《九层妖塔》电影改编《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小说侵权案”,二审法院认为“作者的名誉、声誉是否受损并不是认定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要件。改编权无法涵盖保护作品完整权所保护的利益。涉案电影将主要人物胡八一及Shirley杨分别设定为羿王子后裔及具有异能的鬼族后人,并将涉案小说从普通人类摸金校尉利用风水玄学探险的故事,改为具有超能力的英雄后人与鬼族人和怪兽战斗的故事。上述改动是对涉案小说主要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等核心表达要素的大幅度改动,对作者在原作品中表达的观点和情感做了本质上的改变,超出了必要限度,导致作者在原作品中要表达的思想情感被曲解,因而构成了对原作品的歪曲、篡改。”
“高孝午与上海乐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民事一审”一案中,法院认为“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其中,歪曲是指故意改变事物的真相或内容,篡改是指用作伪的手段对作品进行改动或曲解。保护作品完整权维护的是作品的内容、观点、形式不受歪曲、篡改,其基础是对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作者的个性和作品本身的尊重,其意义在于保护作者的名誉、声望以及维护作品的纯洁性。判断对作品的修改是否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关键在于认定这种修改是否达到了歪曲、篡改作品的程度,是否实质性地改变了作者在作品中原本要表达的思想和感情。”
简而言之,即便改编作品已获得原作的合法授权,若在改编过程中对原作的核心人物设定、故事背景进行了显著修改,从而改变了原作者在原作中所传达的思想和情感,那么仍然可能面临侵犯作品完整权的风险。为解决此问题,通常改编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会邀请原作作者参与,确保改编作品的表达得到原作者的认同。
三、李荣浩是否可以
对改编版《李白》进行维权?
作为《歌手》节目的忠实观众,笔者注意到自2017年起,类似的争议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然而,迄今为止,尚未找到任何公开的判决文件,这可能意味着双方已经私下解决了争端。

媒体报道显示,这类音综如何操作存在“不得已”的苦衷——改编授权费太过高昂,“可能家里有矿才做得起音乐(翻唱类)节目”,《我是唱作人》节目总监制陈伟就开玩笑称,因为做不起翻唱的节目才选择做原创。陈伟表示,现在翻唱、改编歌曲的版权费高涨,甚至有一首歌曲报价高达100万-150万的现象。微博音乐大V邹小樱也曾在微博评论中回复网友“在《即刻电音》中,仅《蹦迪治大病》一首歌就花费了30万元的授权费”。
若本次改编版的《李白》未获得任何授权,李荣浩可采取何种维权措施?维权的基础在于权利的存在,通常情况下,作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四项人身权和十三项财产权。需要明确的是,李荣浩作为《李白》原唱者的身份,并不赋予其在本案中任何维权的权利。然而,作为《李白》的词曲创作者,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全部权利。但是,如果李荣浩与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之间存在部分著作权的授权协议,那么涉及该部分的著作权应当通过音著协来进行维权。
1.《李白》属于音著协管理作品,音著协享有复制权、广播权、表演权(包括机械表演)、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维权权利。
根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官网(www.mcsc.com.cn)的公开信息显示,李荣浩的《李白》已被收入为管理作品。

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第二十条现行有效规定,权利人与音著协订立合同后,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行使已授予协会的权利。根据音著协的官网,音著协对外授权的范围包括“现场表演、背景音乐、复制、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五大场景。
因此,关于单依纯的表演行为以及《歌手2025》节目组通过电视台、芒果TV(app)、社交媒体平台、QQ音乐平台等渠道的传播行为,音著协可作为被授权方进行维权,若李荣浩与音著协的集体管理合同中排除了作者的诉权则其不再拥有维权的权利,李荣浩可以通过音著协进行维权,并据此获得相应的收益;若未排除作者的诉权则仍然享有维权的权利。
2. 李荣浩对《李白》一曲拥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及改编权。
首先,如前所述,保护作品完整权乃一项至关重要的著作人身权,其具有永久性、不可转让性及不可放弃性之特征,故无论在何种情形下,原作者皆有权针对侵犯作品完整性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
其次,改编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著作财产权,其具有有限性及可转让性之特点。因此,尽管公开信息表明李荣浩是该词曲的作者,但著作财产权通常通过授权或转让的方式行使,实际的著作权人可能并非李荣浩。在未发生授权或转让的情况下,李荣浩有权对他人改编《李白》的行为进行维权。
四、总结
单依纯在《歌手2025》中演绎的改编版《李白》引发了诸多关注与争议。从著作权法角度来看,侵权主体认定需准确,改编音乐行为的侵权风险主要集中在改编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授权缺失方面,其中保护作品完整权往往是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风险。对于词曲作者李荣浩而言,尽管其词曲作品《李白》被音著协管理,但他仍保有保护作品完整权及改编权,且在未授权他人改编的情况下可直接对侵权改编行为采取维权措施。这一事件也反映出音综节目在改编歌曲时面临的版权困境,高额授权费使节目组常陷入侵权风险。未来,音乐行业需平衡创新与版权保护,各方应共同努力,在尊重原创的基础上,推动音乐作品的合理改编与传播,让音乐文化在法律框架内健康发展,为观众带来更多优质且合法合规的音乐作品。
注释
[1]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29702553081514888&wfr=spider&for=pc
[2](2019)京73民终587号
[3]https://bbs.hupu.com/632879854.html
[4]http://news.cnwest.com/tianxia/a/2024/12/24/22921739.html
[5]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relnews/us/2019-04-07/doc-ihvhiqax0544521.shtml
[6]http://ip.people.com.cn/n1/2019/0411/c179663-31024642.html
[7]http://ip.people.com.cn/n1/2019/0411/c179663-31024642.html
[8]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DI3NjAyMg%3D%3D&mid=2649663275&idx=1&sn=b6fa9829876ebfb77dba847958ba5c95&chksm=87184af2b06fc3e47eae849835c1571241e2d13a5529b98d859c52e58ca611973737e9379938&scene=27
[9]https://news.hexun.com/2019-04-11/196789720.html
[10]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19_04_11_497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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