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iCourt 法商学院邀请到新加坡的翁磊律师,围绕中国-新加坡的法律业务市场分析、中国律师出海新加坡的实操建议,进行了一场线上对谈。
在对谈中,翁磊律师详细讲解了新加坡律所的收费模式。我们特别整理成文,分享给大家。
1、非诉业务
1、小时费率
小时费率是最基础的一种收费方式。
很多国内的律师和客户都跟我说过,他们对于小时费率的收费模式是有抵触情绪的。
我很能够理解,因为客户不知道怎么能够确定这个律师确实干了这些活、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在自己的案子上,只看到一笔可能很高的律师费。这样双方的体验其实都不会太好。
但为什么在新加坡或者其他一些英美法国家,可以把小时费率这个事情做下去呢?原因有两个:
第一,在新加坡,如果有律师被抓到恶意夸大自己的工作时间,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会直接丢掉职业资格。
第二,如果因为小时费率或者计费总数产生争议的,当事人永远都可以选择要求法院对律师费做一个重新的计量。
首先,在这个程序中律师有义务向法官证明确实做了这么多时间的工作,由几个律师完成的内容,要细化到比如我今天开了一个小时的会;昨天给客户打了 30 、 20 分钟的电话;大前天花了 4 个小时修改文件。
而且这个记录必须是当时的记录,不能是后面补的。如果不能给法官提供工作记录的,会被认定没做这个工作。
其次,法官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还会再确定律师的工作是不是需要这么多个小时、或者值这么多钱。比如项目有多大、复杂程度有多少、需要匹配多少专业律师等等。
最后,法官会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律所向客户就这个工作收取这个费用合理还是不合理。如果不合理,法官会给出一个合理的数额。
换句话说,永远有法院给到当事人一个保障,避免律师狮子大开口乱收费。
2、固定价格
这个在非诉业务中也很常见,比如我们做最简单的合同审查或者合同起草,或者为了一些资本上市、融资之类的活动,需要对企业进行一些尽职调查。
这些都属于比较常规,或者说工作量能够预计的业务。律所通常都会直接报一个固定价格。这个比较好理解。
3、风险代理
新加坡法律明文规定,所有争议相关的法律服务都不允许采取风险代理方式,但是非诉业务严格意义上是可以做风险代理的,虽然发生的概率比较小。
2、诉讼业务
1、小时费率
诉讼业务同样也会按小时计费的方式,但有一些技术性的细节值得说一说。
第一,在新加坡,我们没办法给到客户一个“封顶价格”,因为我们完全没办法预测打这一个官司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硬要问,我们只能建议客户按照一个月 3 - 5 万新币的预算来做。客户在一个案子上花不花钱、花多少钱,取决于这个案子能不能赢、想不想赢。
第二,很多时候打官司就是比谁更能“拖”。一旦进入了争议程序,就和对方进入一个“博弈”的状态。不愿意花钱,就没有博弈的本钱,案子就打不下去。
比如,我们知道对方有一份证据,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跟对方要的,但是这个成本大概是 5 万块。如果不拿到这份证据,败诉的风险会比较大。
我们团队曾经就花了 5 年的时间,硬生生把对方拖到付不起律师费,选择了和解。
第三,新加坡有一个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的制度。也就是说你一旦打输了,不但要花自己的律师费,还要帮对方贴律师费。
所以对有把握胜诉的客户来说,节省诉讼环节中的律师费是在帮对方省钱,这个挺没必要的。
2、按照结果收费
什么叫按照结果收费呢?就是“打不赢官司不收费”。
但是具体怎么算“赢”,律师和当事人可以约定。
比如,我们代理原告,当事人的诉请是 100 万美金。拿回来 50 万算不算赢?拿回来 10 万算不算赢?律师是可以和当事人约定的。
双方达成一致之后,律师如果打不赢,就不收费或者只收很低的费用;律师如果打赢了,就在正常小时计费的基础上乘以 1.5 或者乘以 2 。
这种情况是有限制的,只能出现在国际仲裁、国际仲裁相关的法律程序、或者是在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做的案件,只有这三种是可以允许我们用这种按照结果收费的模式。
律师费上不封顶?你不知道的律师收费模式大起底
作者:iCourt法秀来源:iCourt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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