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回顾
方阿姨与某养老机构签订了《会员预订意向协议》,支付了10万元意向金,并为筹集正式入住费用出售了一处房产。后养老机构单方面通知方阿姨不再与之签订正式《入会协议》并退还了全部意向金,方阿姨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的意向协议从协议的名称、具体内容等方面来看,均应属于预约合同。预约订立后,双方须依诚信原则进行磋商,除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外,应当缔结本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养老院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综合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过程程度、合理的成本支出等因素,判决由养老机构支付给方阿姨一定补偿金。
护老小贴士
养老服务一般前期预付费用较高,交费前需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消费,避免一次性大额支付费用。在与养老机构签订相关入住协议时,建议仔细阅读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条件和服务期限等。同时,还应实地考察养老院的环境、服务设施和护理情况,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养老机构的资质。若养老院单方面随意解约,可保存好合同、收据等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李爷爷于2008年至2010年间分多笔向A公司支付现金购买保健品及服务卡,A公司承诺可凭服务卡为老人提供终身服务。后A公司相关保健品停产,李爷爷多次就终身服务卡事宜与该公司沟通、调处,均未果,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因年代久远、人员变动等因素,李爷爷与A公司均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法官多方走访,调取多年来李爷爷与A公司间就该纠纷进行调处的材料,综合在案证据,最终查明李爷爷支付的各笔钱款以及A公司已交付的产品,判决由A公司退还李爷爷6,000元,困扰李爷爷许久的一桩心事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护老小贴士
老年人在购买消费品的过程中,需学会识别保健品的消费陷阱:首先辨明广告和宣传内容,不盲目参加以销售保健品为目的的活动,保持清醒头脑,不听信推销人员的花言巧语,了解清楚产品的功效再进行付款。购买时仔细甄别保健品的真伪,尤其注意外包装上“蓝帽子”标识以及生产许可证号等重要信息。同时,也要增强维权意识,留存好商家联系方式和地址、相应的支付凭证及收货记录等,为后续纠纷提供依据。

案情回顾
范奶奶前往内蒙古旅行并购买了中转郑州的联程机票,但航班因流量控制原因多次改签后,导致前后程无法当天衔接。经多次沟通,航空公司表示无法协助安排滞留郑州的住宿。由于得不到妥善安置,范奶奶无奈只能退票,自己另行选择其他途径回到上海。范奶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机票差价及精神损失。
根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并优先为老幼病残等弱势的特殊旅客提供服务。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由航司向范奶奶给予赔偿。
护老小贴士
老年人在出行前应先了解航司的相关规定,包括托运及登机行李的携带规则、出行时间、退改签政策等。涉及联程航班时,注意两程航班的衔接时间、托运行李是否可以直挂;购买国际机票时,则应注意护照及签证有效期,关注过境地及目的地出入境的政策要求。因自身原因需要改签或退票的,尽早联系航司进行处理避免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或航司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可与航司协商退改签及赔偿事项。

案情回顾
张大强与张小强系亲兄弟,张大强考虑到自己孤老一人,将名下房屋通过赠与方式过户给了弟弟张小强,以此作为交换让弟弟一家为其养老,同时决定出租房屋并按比例分得租金收益,租赁期限为五年。后兄弟二人因误会导致断联,张小强在五年租赁期届满后联系承租人自行收取租金。张大强遂诉至法院,要求张小强按约交付租金收益。
审理过程中,兄弟二人澄清误会,张小强表示系因几个月联系不上哥哥害怕租金丢失才更换收款人,同意按照最初的约定分配结算租金。经法院主持,最终兄弟二人冰释前嫌,达成调解。
护老小贴士
老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以期被赠与人为自己养老时,可合理设置条款,书面约定对赠与附加赡养或扶养义务。尤其在赠与兄弟姐妹的情形下,由于兄弟姐妹间通常并不存在法定扶养义务,若不进行书面约定,发生争议时难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此外,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发生撤销事由后及时行使,超出除斥期间,撤销权则归于消灭。

供稿 | 民事审判庭
编辑 | 梁哲浩 谢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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